诡情债_分卷阅读_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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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上加狂 更新:2020-06-18 02:02 字数:4384
说到这,云哥的脸微微一沉:“这些年的胡闹也该到头了,那些女人你还是少沾为妙!”
陆永浩被云哥的神逻辑都气迷糊了,他还他妈想拥有一个女人生的儿子呢,这下好,妇女全他妈解放了,他亲自上了生产第一线了!
看陆永浩摇着手指说不话的样子,小女婴在陆永浩的怀里一窜一窜的,乐得很。陆永浩厌弃地扫了她一眼,突然觉得她跟妹妹小时候长得真像,都是可爱的那么讨人嫌。
记得那时候,他总是一脸不情愿地趴在妹妹的摇篮边,用手戳着那软软的小脸蛋,恨不得把这突然冒出来的“烦人精“,戳回到妈妈的肚子里去。可软软的,香香的,真让人下不去手,到底只是戳出一个小小的红印后,然后不由自主地拿着手边的玩具逗着那眼角泛红的小娃娃重新咯咯地笑起来,看着她一点点地学会走路,看着她摇摇晃晃地跟在自己的身后喊着哥哥,看着她在家门前的草地上认真地用狗尾巴草和小雏菊为自己编制着花环……
这么想着,他已经不知不觉地接过了女婴,四目相对,眼睛变得酸楚难耐。
这个别墅果然如同二王子说的,是块风水宝地,陆永浩自从住进来以后,身体变得轻便不少。
最主要的是,他的心神已经全部被女儿完全占据了。他嘴里虽然嚷嚷着看见小东西就烦,但是却还是忍不住趴在摇篮边,摆弄下她的小手和小脚,再搂在怀里亲了又亲,啃了又啃。
每当这时,云哥就在一旁安静地坐着,看着慈父娇女,若有所思。
这天吃过晚饭后,云哥看着陆永浩边吃便哄着怀里的女婴,缓缓地说道:“两个异世界的空间已经有了衔接的缝隙,加上其中的变数,你在几个月后,注定要穿越回帝斯大陆,为你自己,还有为了这个孩子,你必须努力想办法改变既定的命数,争取回来的机会……”
陆哥顿住了手,他这一刻,似乎突然想明白了,云哥留下这个婴孩的目的。
这个孩子就是他手里的人质,是他不得不艰难地在帝斯那片变态的土壤上好好活下去的动力。
二十九
陆永浩心里有股火腾地起来了,他有些懊恼地望着自己怀里的那个婴孩,然后问道:“说清楚点,我什么时候回去,有回来的一天?”
云哥没说话,没有准儿的事,他一向不轻易吐口。
陆哥等得心都凉了,只是问:“难道没有别的方法阻止我在回去吗?”
云哥还是没说话。
陆永浩把孩子放在摇篮里,然后起身对云哥问:“我怎么才能改变命数,不用伺候你们一家子老小?”
云哥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把陆永浩掉到帝斯大陆后发生的事情仔仔细细地问了个遍,当听到他自己命令鲁塔掐死了自己的小王子正妃的时候,不由得一皱眉。
“托亚尼死了?还有谁知道这事情?”陆永浩扯着牙花子撇嘴一笑说:“怎么的,你上辈子没掐死你大老婆?”
云哥站起身来,原地来回踱着步,沉吟了一会,说道:“上一世,我是在波斯坦国王的暗中援助下,才一举击败我的两个弟弟,坐上王位的……你与我相遇的时间虽然提前了三年,但是……也改变了我身边其他人的命盘,托亚尼本应该是帝斯王朝第二十三任圣后,可是现在他没有诞下王子已经死了……那么……”
那么,没有身为王子娘家的资助,这哥们的王位堪忧啊!
看着云哥来来回回地蹭着地毯,陆永浩突然觉得特别的舒坦得很——穿越吧!穿出大事儿来了吧!叫这帮孙子没事儿胡穿,整不好着帝斯帝国很有可能万里江山毁于一穿!
云哥停住了脚步,他从书房中取出了一个老旧的木匣子,里面放着一本书,陆永浩一看,还怪眼熟的,这不是当初在三王子李海王那看到的那本圣书吗!
一样的封面,一样的字体,只是这本书显然要比三王子的那本厚重多了,而且不知真的,那陈旧的兽皮如有若无地散发出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血腥味。
“这是不是圣书吗?”
云哥顿住了,眼神变得凌厉起来:“你见过?”
陆永浩点了点头:“在三王子那见过,上面有我身上的饕餮刺青,还详细地记录了我将在什么地方出现,不过那上面的字我也看不懂,是李海王念给我听的。”至于那书上有他的字迹这件事,陆哥留了个心眼儿,没有全抖落出来。
云哥垂下眼皮,慢慢地打开了那本书,然后说道:‘你之前看的那本,并不是真的从洪荒时代流传下来的圣书,这一本才是。”
陆永却想起他看过的那本圣书中有自己的笔迹,刚想委婉地套套话,问问是怎么回事时,云哥已经把书打开了。只见那本书根本一个字都没有,干净的很。
这无字天书把他给看迷糊了。
“我们帝斯国流转着这样的话,洪荒时代流传的圣书能够预言未来。其实他们说错了,这本书神奇的地方在于,他不预言未来,而是创造未来。”
说着,云哥从木盒子里拿出了一根怪异的雪白的骨头制成的笔,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后,用笔头尖长的刺戳进了自己的胳膊中,很快那骨笔的笔身仿佛吸饱了血一样,变成了殷红的颜色。
然后他在一张雪白的空纸上写下了一行字。可是那笔尖触到了纸页上之后,那行本应是红色的字迹逐渐发黑,窜出了火苗,转眼的功夫便烧成了灰烬。陆永浩在一旁奇怪到:“怎么了?”云哥也皱起了眉头:“我改写未来的机会已经用光了。圣书不再允许我写下自己的愿望。”
陆永浩走过去,一推他:“你一边去,让我来!
他心中暗想,这就是阿拉丁神书啊。老子就要写下一行字:“圣皇一家子全都死光光!”就齐活了!
可是云哥却摇摇头说:“这本圣书只接受帝斯皇族血脉的有缘人,并不是谁都能在书上留下字迹的。”陆永浩一听,心凉了半截,又问道:“那你之前究竟在这书上写下了什么?”
云哥轻轻地把书页向前翻动了一下,用手中的骨笔滴下几滴血液,那几滴血珠在页面上轻轻地滚动,一瞬间的功夫,整个书页变成了红色,在红色的字面上,浮现出一串字,神奇的是,这字陆永浩虽不识得,脑海里却浮现出清晰的意思,“我愿穷尽一生重获与陆永浩相逢的机会,厮守一生。”
陆永浩看得一震,不用说,这行字就是大王子许下的承诺。
云哥看着那行字笑道:“当我写下这行字之后,当天夜里便来到了你的这个世界。当时的我站在街头茫然地看着这个陌生的怪异城市,突然想到了你当初来到蒂斯大陆该是有多么的无助……那时的你与现在截然不同。
据你所说,你在你的世界时,以街头偷窃别人的财物为生,有时候,还兼职做做暗娼。露宿街头的生活。将你的棱角磨平殆尽,让你对所遭遇到的……事情有一种更强韧的逆来顺受。以至于你是如此卑躬屈膝地周旋在我们兄弟三个中间,那时的我是打心眼里看不起你,想的是如何利用你,打击我的弟弟们。
可是你明明知道我的想法,却为什么那么傻,心甘情愿地替我背负起叛国的罪名,无论他们如何严刑拷打,你总是笑而不言……”云哥突然说不下去了,他深吸了口气,慢慢地合上了书,将它郑重其事地放入匣子里。
陆永浩却实在是忍不住了,捂着肚子,大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咱能不能甭编了,你说的这是我吗?老子就是打死也做不出你说的那些下做事……”可是笑到一半,陆永浩的声音渐渐收住。
他突然想到,如果当初大王子没有写下这行字,那么云哥就不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而没有云哥的突然出现,救下被他老子的仇家抓住的自己,那么自己会怎么样呢?……
云哥的心绪似乎也平静下来,微笑着说道:“当我突然发现,这就是圣书给我的有一次机会,,而那时的你还刚出生,,我是多么的欣喜。
于是我千方百计在这个世界了站稳了脚跟,又不停地四处打探你的消息,终于,在过了十五年以后,终于找到了你。可是,既定的命运却是不能更改的,你命里注定要去蒂斯大陆完成你应该有的宿命,我能做的就是尽我所能让你变得更强一些,同时也尽可能地缩短我们俩在那个世界相遇的时间。
看来我做的不错,贝加,你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就除掉了你最大的宿敌——托亚尼。可是他的死会到来怎么样的变数,我也不能预料了。”
在外人看来,两个当地双雄称霸的黑帮火并,毫无预料的开始,又毫无预料地偃旗息鼓。南星帮占尽了便宜,名正言顺地接管了东营会的大半地盘,可是,只有南星帮的老大心里最清楚,他最想得到的东西再一次与自己失之交臂。
最可恨的是,这十五年来,云本初经营的人脉不容小觑,虽然,拓海王也积累了大笔的财富和人马,但是与他的哥哥老谋深算的经营相比,还是略显急躁了些,甚至那场别墅血腥的屠杀,在南星帮蓄意的煽动下,也被云本初掩饰得帆过水无痕。
陆永浩经过一个月的休息,身体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甚至被大王子割掉的脚筋也被云哥请来的专家进行了精心的会诊,虽说不能恢复得如当初一样的生猛矫,但是疼痛的症状也大为缓解。
为了防止肌肉萎缩,这两条腿每天都要按时的按摩。这是,云哥总是亲自上阵,一丝不苟地揉捏着每一寸肌理。
这种变相的讨好,让陆永浩心里又是一阵冷笑讥讽,是他亲自将自己的脚筋挑断的,那现在干嘛要露出那种心疼的表情?轻松的一句平行空间,就能将他残忍自私的一面完美地撇干抹净了吗?
幸好,还有于老六,云哥不知怎么想的,并没有禁止他与于老六见面。
就是于老六有些划不开拐,脑袋上裹着一圈纱布,经常眼神发愣地看着他的陆哥。陆永浩挺着个有点生长过快的大肚子,最后实在是受不了了,捏着水果刀,拽着他的脖领子问道:“看什么看,没见过长啤酒肚的吗?”于老六听了,倒是松了口气,颇为欣慰的说道:“陆哥,你的肚子长得忒快了,而且跟我婆娘当初生孩子时一个形状,这带尖的肚子在孕妇圈子里就是男孩!,老大,你要是个女的,一准生个带把的,圆了你的儿子梦!”
于老六自认说的还比较幽默,说完边抠脚丫子边大笑。
可惜他的大哥就就是短了这根幽默的神经。那天,于老六被拖鞋底子抽得很惨。于老六摸着被抽肿的腮帮子,没说出口的是,陆哥怎么了?如今这歇斯底里的脾气,也跟女的怀孕时一模一样了。
这段时间,陆永浩除了养胎,就是跟着云本初恶补帝斯王朝各种微妙复杂的关系。
连圣皇带宠妃的一个不拉,甚至连周边国家的皇帝王子也全记了大半。
只是,“白加黑”萎靡衰老的速度也很迅速,那片刻的青春仿佛昙花一现般,转瞬即逝。本来已经是半白半黑的头发再次变成一片雪白。
这样陆永浩很别扭,当他的容貌渐渐恢复成陆永浩熟悉的云哥的样貌时,有时候本想恶声恶气地同他说话,可总是不自觉地将调门调低了。
对于东英会的人来说,云哥是有个谜一般的过去的。
可是,现在陆永浩倒是慢慢了解了,这个蒂斯大陆上最骁勇的战神,适应力简直堪比蟑螂。
当初,只是穿着一身战袍,落在大街上的光景,到现在混的风生水起,其中的艰辛自不必说。以前,他们只当龙头老大年年都要拜祭的亡母真是老大的亲娘的,原来也不过是大王子当初来到这里后认下的一位义母。。只不过这位义母听起来名不见经传,实际上出身的家族颇为显赫。这也是云哥当初能立下脚跟的根本。虽然云哥的口风很紧,但是陆永浩总觉着云哥当时说不定做了一回小白脸,听说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怀恨在心的圣皇一壶毒酒赐死了。
从小小就缺少母爱,肯定得有点恋母情结,也备不住就打着母子的旗号,实际上干的是狗苟蝇营的勾当,在床上玩玩儿“母慈子孝”的。不然谁这么缺魂,会认下这么个大儿子!
可当他这么问时,云哥投来的目光却是颇有些玩味。只是反问道:“你觉得我只有出卖色相才能立稳脚跟,那说明我的色相不错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