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古代找个好老公_分卷阅读_119
作者:
天远大 更新:2020-07-18 02:32 字数:3686
所有的新房子都没有炕,所以大家只能烤火取暖。大家有的睡竹床,有的睡芦苇和干草堆起来的草铺,也有人动手能力强大,还能用木头芦苇勉强给自己做一张床出来。总之,没有火炕的日子,大家只好各想办法了。不过,柴草放开了让他们用,怕冷的就不停歇的烤着火。
休息了三天之后,新来的人,就开始有活做了。
两个举子老爷,自然就得开始开馆教学生了。
村里的孩子,全部要上学。而且还得分一半时间出来练功夫。不管是十二三岁大了,还是七八岁小的,一个也不能落下。十二三岁的女孩子们自然不能由夫子们来教了,况且她们只学些简单的东西,认得字就好。所以依旧由谢老夫人,谢大嫂,谢姝儿三人随便教教。就是成年人,如果想认几个字,也可以过来讨教。纸笔自然不可能人人有份,大家要共用。
两们新鲜出炉的夫子,一开始也和谢公子一样,焦头烂额。孩子们的水平实在是太有层次感了。没办法,谢公子只得接手最没基础的孩子,给大家启蒙。把有点基础的,比如大郎,扔给举子老爷去教。毕竟他俩能进京去考,学业都是相当不错的。谢公子自问不敢和人家专业人士较量,还是老老实实的干启蒙的工作。
成年人们也不是没活干的,虽然下了雪,但来了这么多人,别的不说,光是烧的柴草就要多很多,还不提又多了三匹马,两头驴子。现在芦苇村总共有马二十二匹,驴子两头。大半年来,大家准备下来的芦苇嫩芽,根本就不够这么多马吃。
所以,大家还是得披风戴雪的出来割芦苇。尽量多把马带出来活动。马太多,幸好谢公子他们回来的及时,还又各家搭了马棚。不过,陈家的马棚就有点挤了,因为已经入住了三匹马,这会儿又来了五口,实在挤不下了,就把两头毛驴先送到胡大哥家里去养了。他们家只有两匹马,马棚有足够多的空间。又送了一匹马到张家去养了。
“哎,早知道会有这么多马,我们还是该再多晒些芦苇芽的。”谢三伯感叹道。
“马多也好啊,以后出去,人人都有马骑,又省事又省力,多好。”谢五说。他真是走怕了,背着一身重物,还得天天赶路,这滋味可真不好受。
“雪融化之前,我们都出不去了。大家老实呆在村子里吧,没事就带马出来放放,让它们自己找吃的,节省些草料。”谢管家说。
一群大男人们在外面割芦苇,放马,大郎和辛湖就不用出干活来。
两人闲下来了,辛湖又是个不太喜欢念书写字的人,最近谢姝儿因为来了个表妹,也不怎么找她玩了,她闲着无聊,就和大郎说:“我们芦苇村,现在也算是大村子了吧?”
“不,我们现在只有四十多人了。虽然年轻力壮,有武艺的人就占了一大半。但还真不能算是大村子。”大郎说。
现在他这个村长的名号,已经成为事实了。无论是谢家人也好,王家人也好,甚至张家人和江大山,他们都会只是芦苇村的过客。能长久留下来的,只怕除了陈家人自己之外,就剩下胡家人,与吴家人,再加上老陈头爷孙俩了。
所以,大郎这个村长,真没人愿意取代。况且,这个芦苇村也确实是他最先占领的,他说得上话,也说得起话。因此,大家都很重视他这个村长的地位,甚至于还在努力培养他各方面的能力。
“哼,就凭我们有二十多匹马,谁敢说我们芦苇村不是大村子?还有我们个个能文善武,哪个敢比?”辛湖笑道。
她就是故意逗弄大郎,这家伙自打村长的名号落实之后,好象操的心更多了,她就搞不懂了,小小年纪想那么多干什么?该走的总会走的,要留下来的,总会留下来。日子总会一天比一天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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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提养马
“大村子, 起码得有百来人口,良田几百亩吧。光有马,也不行啊。”大郎说。
他心里其实对这个大村子,并不太抱有奢望。毕竟百来口人, 良田几百亩, 太不容易达成了。别的就不说了,光要达到百来口人,就是件很大的事情,就算能随便捡人回来,也不能保证大家都是良民, 更不能保证大家都愿意齐心协力的建设芦苇村啊。
况且还不知道该如何养活这么多人?
现在芦苇村的这些人外来者能养得活,是因为从外面来的人, 都带了粮食,不然就靠他们收的那点粮,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 哪里还能多养这么多人。
而且芦苇村虽然范围大, 但想要开出良田千百亩, 势力必定要向外扩张, 绝对不能只在村子附近开地。毕竟这里以芦苇为主, 总不能把芦苇全挖了吧, 而且很多地方还都是水。怎么可能全变成良田。
其实,如果村子就象现在这样,几家人能长久的经营下去,过个十年八年, 村子的人口自然会变多,十多岁的男孩子不少,娶妻生子之后,人口跟着就变多了。但是,他很明白,这个可能性不大。该走的人还是都会走的。不过,现在这个样子,他已经很满足了。毕竟有房有田有马有粮啊。
“你傻了吧?有马怎么不行啊,我们干嘛非得开出良田千百亩啊。还不如养马呢,养个百八十匹,拿马去换粮食啊。”辛湖趁机提出自己的心里想了很多次,要以养马为生的想法。
“养马?”大郎眼睛一亮,心跳立即加快。
他光想着要有很多田,怎么就没想着,不是只有种田才能养活人口的。马算是精贵物品,一匹马的价钱可不便宜,至少都是二三十两银子。二三十两银子的收入,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
“是啊,你也看到了吧。马吃芦苇,我们这里光是芦苇,马可以随便吃,百八十匹马根本就吃不完。”辛湖趁热打铁的说。
种田真心辛苦就不说了,天天起早贪黑,特别是大夏天,晒得半死也得下地去干活,而且靠天吃饭。今年是干旱,靠大家拼命浇水,总算是保住了收成。
如果明年是起大水呢,那时候人力再多也没用了。整个芦苇村本来地势就不高,还属于湖区,四面都是湿地,水一起,就只有全淹的份了,唯一的高地就属于村子往后面的小山坡,到时候大家只怕连人都得全部转移到高处去安身呢。如果真遇到这个时候,田里颗粒无收的时候,一大村子人吃什么?
但养马就不同了,四处是芦苇林,野草也多,马可以随便吃,又不用太多人力照顾马。马不仅是战略物资,更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交通运输工具。就好比现代的车一样。哪个男人不想有台车,别说是男人,女人也一样。辛湖就很爱车。
就拿芦苇村的众人来说,有哪个不喜欢马的啊,男女老少都喜欢马,马可是大家生活的必备品呢。虽然这个时代大多数人没有马,但生活水平与舒适度,相应来说就低一些。这真和现代人买车是一个道理。
有钱的人怎么会不买一两台车的,自己出门方便吧。芦苇村的人,就算粮食能自产自足,也一样得出门买一些日常所需的东西,比如盐油等等。有马多方便啊,骑马比步行快了不知多少,而且马还能驮重物,不需要人自己背。所以,辛湖一直认为养马比种田划算。此刻更不由余力的列数养马的各项优点,再对比种田的劣势,以期说服大郎。
“你这个想法很好。”大郎站起来,兴奋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他很喜欢马,马一样也可以干很多活,而且出门在外,没马可是件难受的事情。不过,辛湖的这个想法虽然好,但如何实施,难度却不小。马历来是受官府管控的,不能随便乱交易。什么样的人家,能拥有多少匹马,都是有规定的。当然了,卖马就更加要被官府控制了。甚至于,大型的马场,都得有官家背景才能经营。但是官府其实是非常需要马的,特别是战乱时期,马就越发显得珍贵。
这样想着,大郎冷静下来了,说:“这件事,你先不要和哪个说起。我们得慢慢谋划。”
“为什么?”辛湖追问。
“不是人人都能养马的,你不想要命啦。”大郎压低声音说。
养马得官方特批,可在这个地方,又是这种时候,谁知道去找哪个人负责啊。而且正是大乱的时候,没有足够强的能力,哪里敢触及这样的大生意啊,你这不是举着靶子让人打吗?还是慢慢种田妥当些。不过呢,养马这件事,他放在心里了。
“现在谁管啊?”辛湖没好气的反驳道。
“虽然没人管,但也得小心点啊。你别以为我们呆在芦苇村,就能任性妄为了。”大郎正色的说,转头就见到辛湖手中的鞋底子,已经被她纳得乱七八糟了,连忙又指着她手中的鞋底子,说:“你还是好好纳你的鞋底子吧。别乱想了。”
“我这怎么就任性妄为啦?我怎么就乱想了。”辛湖生气了,“啪”得一声扔掉手中纳的鞋底子,背过身去不理大郎了。在看到这只已经快被她搞废了的鞋底子,辛湖不好意思的脸红了,刚才光管着怎么说服大郎,把个好好的鞋底子给纳得不成看相了。
“你这是生的哪门子气哦。”大郎捡起鞋底子,不解的问。
“哼,懒得理你。”辛湖气冲冲的扔下一句话,抢过鞋底子转身走了。
说了好半天,口都说干了,这家伙居然还说他任性妄为,就会让她好好纳鞋底子,说的她好似就没干点正经事似的。好气人啊。辛湖捏着手中的鞋底子,只恨不得扔掉算数。但是一想到这也是自己一针一线弄出来的,再看看自己这双虽然还是孩子的手,却已经粗糙的和大人有得一比的手,又伤心起来了。
辛湖走出家门后,又不知道该去哪里了。她想找个人说说心里的想法,但却不知道该和谁说比较妥当。春梅秋菊虽然与她同睡,但其实和她并不亲近。因为那是不仅是相依为命的亲两姐妹,而且她们不想亲近辛湖,只是辛湖好象不太与她们能玩到一起去。
说实话,辛湖并不喜欢与小姑娘们一起玩,而且她的学识眼界都比这两姐妹高了不止一个层次,大家也确实没有什么共同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