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们给条活路吧_分卷阅读_69
作者:小猫不爱叫      更新:2020-06-08 00:52      字数:1525
  “请您注意用词。”穆辞宿听到这,在旁边补充道,“猥亵只是用性交意外行为满足隐晦行为的做法「具体无法描写」。一个五岁的孩子,连这个词具体什么意思都完全不懂,要如何知道什么是猥亵?”
  “那你什么意思?”女人放下电话转头看穆辞宿。
  “我的意思很简答,和京墨母子道歉,否则报警之后,我会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你!”
  “你有病吧!”
  “有病的是你!”穆辞宿终于压不住火气,“五岁的孩子,你随便找个借口就能把他的头往水里按。”
  “想说我胡说八道是吧!我们真有证据。京墨就一直咳嗽,这是呛水后的症状之一。我会和警察说明,调取你浴室里的洗澡水做抽样对比。”
  “……”
  “不反驳了?明知自己的先行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而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这是故意伤害罪,”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女人终于开始觉得害怕了。
  “根据《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如果属于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导致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章我们打你我们给钱啊
  “别在这掉书袋了!什么轻伤重伤,我也就捏了他的脖子,剩下哪里还有伤口?”女人强行让自己变得镇定,“不行就去做伤残鉴定,我还怕你不成?”
  “所以你其实是查过律法的对吗?还知道京墨身上的伤口不算轻伤?”
  “对!我知道!”左右也被戳破了,女人干脆破罐子破摔。没错,她在动手之前是有查过的。也知道怎么不着痕迹的虐待才不会被发现。她就是看京墨不顺眼,想要教训一下谁能管她?
  可穆辞宿下一句话却让她脸色骤然变得难看起来,“那你有没有查过,轻微伤也一样受到惩处?”
  “轻微伤的确不是《刑法》范畴,但是根据《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附加第一条,就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的。”
  “附加第二条,多次殴打、伤害他人,也一样要加重拘留。”
  “所以现在你还认为你无罪吗?五岁的孩子,你也下得去手!”
  “我就是下得去手!”穆辞宿步步紧逼,终于把女人最后一层遮羞布扯开,“凭什么,一个钟点工的小孩而已。我高薪白领,过着精致的生活,他竟然敢和我说,希望他妈妈也和我一样?”
  “农村来的家庭妇女,一小时三十块钱的廉价工资,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我简直笑死好吗?还和我一样,这是在侮辱谁?”
  女人的语气轻蔑至极,“她也配!”
  “配!凭什么就不配?”京墨之前一直沉默,听到这终于受不了了,他挤到母亲面前,用自己的身体把她挡在后面。
  “你是个坏人!我妈妈是最好的妈妈,每天早晨五点钟就起床去菜市场买菜做饭。她手很巧,可以给我做好看的衣服。我妈妈还很善良,所有的邻居都说她人特别好。”
  “至于你,你吃的饭,你衣柜里干净的衣服,你睡得屋子,都是我妈妈一点一点收拾好的。”
  “老师以前教过的,工作无贵贱,只要是自己努力挣来的,一样都是挣钱,都值得尊敬,你凭什么……凭什么就瞧不起她?”
  “你是个坏女人!我讨厌你!”京墨一向乖巧。被女人诬陷的时候,他没有说过讨厌,被虐打的时候,他没有说过讨厌,可现在,他是真的恨极了。
  孩子的眼睛最为黑白分明,这样盯着看,仿佛心里所有的黑暗都会一目了然。
  “……”女人喘了两口气,最后只能咬牙切齿的骂出一句,“你懂什么?死外地人!”
  可紧接着就被迎面而来的一巴掌狠狠地抽在了脸上。
  “你!”
  打他的是京墨母亲,这个老实巴交的女人一辈子都没和人动过手,这是第一次。她气得浑身都在发抖,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可那女人却意外笑了。
  “那头那个律师,你方才说什么?《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她摸了摸脸,挑衅的看着穆辞宿。
  京墨母亲也慌了,不知道要怎么办。
  “不用害怕。”穆辞宿安慰朝着京墨母亲点了点头,接着他把手伸进了裤子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