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4章 残忍的故事
作者:
北冥小妖 更新:2021-06-22 06:30 字数:4273
我回到她的灵柩边,鼓足勇气,把棺盖推开了一点,手伸进去,在她头下摸着。
摸出馒头,她的脑袋“咚”一声敲在下面的木板上,倒象是木头互相碰撞。但我根本不顾那些,狼吞虎咽地吃着馒头,甚至不去理睬那是什么滋味。
两个馒头一下子吃完了。尽管还饿,但至少我可以让自己明白我的肚子里有了点食物,多少有了种充实感。我开始挖洞。
挖出来的土越来越潮湿,总是沾在瓶上,甩都甩不下,每挖一下后需要把泥土刮净了才能再挖,这样十分耗费我的体力。
挖着,突然,那半段瓶子“啪”一声,头上碎裂了一块,而我的右手食指突然一热。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把手举到漆灯下。
在灯下,我的手上,有一些黑色的液体在流动,象活物一般,从上爬到下,已经到了肘间。
那是我的血。刚才那块碎玻璃,把我的手指割破了一条口子,从那里,血正汨汨而出。
我把手指伸进嘴里,不顾手指上还满是泥土,用力地吸着。把血吸去,可以止住血流,这是个偏方。
血流入我的喉咙口,温暖而甜蜜,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人的血原来是很香甜的,我几乎忘了吸伤口血的本意,当血早就止住了后还在用力地吸着。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我终于把已被吸得发白的手指从嘴里拿出来,有点茫然地看看四周。
那盏漆灯还亮着。漆灯只需要极少的空气,乡间曾有人盗墓,掘出一座汉墓后,里面居然还有盏漆灯在亮着。
当饥饿告诉我时间时,我已无法再举起那小半截破瓶子了。
此时,我有点后悔把鸩酒倒了。
借着昏暗如鬼火的灯光,我回到灵柩边,想坐下来,但是饥饿已经让我头昏眼花,一下坐了个空,倒在地上。
地上,冰冷而潮湿,除了泥土,什么也没有。没有草根,没有苔藓。
我的手碰到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不软也不硬。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的衣角,但马上知道,那是刚才被我打死的老鼠。
恶心。一开始我这样想,但马上我想到,这可是食物。
我欣喜地想着,抓着了那只死老鼠。
我拼命咀嚼着。老鼠的尾巴在我嘴里时而盘屈成一团,时而又甩出唇外,我象吸面条一样又吸回去,细细地咀嚼。终于,我把这死鼠的内脏、皮毛混在一起同样咀嚼得粉碎,吞入腹中。
这老鼠虽然不大,但我想吃下去后大概也足可以让我再坚持五、六个小时。
吃完了老鼠,我觉得身上的力量又回来了一些。站起身,在地上摸到了那半只瓶子,重又开始挖掘。
碎土里的冰屑融化后,重又冻得硬硬的一整块,用破瓶子很难挖。我的手机械地动作,泥土向后甩去,不知干了多久,只觉得我的头上汗水直淌,背上的衣服已经湿得搭在身上,墓穴里空气越来越污浊,让我喘息也开始有点困难。
这时,我又感到了饥饿。
洞壁挖进了大约有一尺多。然而我记得,进来时我大约走了几百步,两百多步吧。每一步大约有一尺多点,而我这一天只挖一尺多,那只怕要挖两百多天才能挖通。这让我感到绝望,一个人再怎么坚持,也无法在这个密闭的山洞里呆上两百多天的。即使水和空气都不成问题,但食物怎么办?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再抓不到老鼠了。
想到这些,我丧气地坐了下来。
饥饿开始象一只毛茸茸的小兽,在我的胃里啮咬。一股股酸溜溜的水泛上来,让我满嘴都发苦。我明白,如果再不能吃一点食物下去,那我一定会马上倒毙。
很奇怪。当我想要殉情时,觉得生命不过是可有可无,一点也不值得珍视。但事到临头,我又觉得生命那么可爱,值得用一切去换。
在饥饿中,我想到了平常吃的面条、稀饭。此时如果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食物,不,即使是一碗猪吃的泔水,我也会甘之如饴的。
在黑暗中,我伸出手去,然而只摸到了潮湿冰冷的土壁。
突然,我发现贴着我的掌心,有什么东西在蠕动,软而长,好象一根粗粗的线。
那是蚯蚓!
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什么,那条蚯蚓已经蠕动在我的嘴里了。我用舌头拨弄着它,用舌尖细细地舔掉它身上的泥巴,品尝着那细而圆的身体上那种腥味。我让它穿行在我的齿间,从舌面再到舌底,再用舌头把它顶出来,一半挂在唇外,似乎不这样不足以表达我的狂喜。
当我把这蚯蚓吮吸得好象瘦了一圈,才开始细细地咀嚼。
蚯蚓不象鼠肉。鼠肉的皮毛太粗糙,而且血腥气也太重,蚯蚓只有一点淡淡的血腥,不浓,就象化在水中的一滴墨,云层后的一点星光,不经意的当口才能发现。但也就是那一点血腥气告诉我,我吃下去的是可以消化的食物,不是木头和泥土。
只是,一条蚯蚓太小了,小得都感觉不出有什么来。可是我再摸着洞壁,什么也没有摸到。本来,冬天就没什么虫蚁会出来,这蚯蚓怕是埋在土里被我挖出来的吧。我还不死心,抓过墙洞中的漆灯,借着那一点微光细细在洞壁摸索了一遍,却什么也找不到。如果我能找到什么,虫卵、蝎子、蛤蟆、腐烂的蛇,不管什么,我都会一下放进嘴里,嚼成粉碎的。但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找不到。
饥饿是什么?是有毒的钩子,只是轻轻地钩住你的皮肉,一拉一扯,不让你痛得一下失去知觉,只是让你摆脱不了那种感觉。
不知睡了多久,我梦到了我正参加一个丰盛的宴会,吃着那些肥厚多汁的肉块,炒得鲜美脆嫩的蔬菜,喝着十年陈的花雕,围着火炉,让周身都暖洋洋的。我抓住了一根日本风味的天妇罗,狠狠地咬了下去。
象一条闪电打入我脊柱,一股钻心的疼痛使得我一下醒过来。眼前除了那一点漆灯,就只有一具朱红的灵柩了。但我的嘴里却留着点什么,暖洋洋的。我吐了出来,放在手上。
在灯光下,我看到了半截手指。
很奇怪,看到这手指,我首先想到的是这能不能吃,而不是害怕。我把它含在嘴里,而右手上,伤口还在滴滴答答地滴下血来。我把伤口放在嘴里,用力吸了一下,只觉得钻心地疼痛。但那疼痛比饥饿好受一点,却也只是一点而已。我的血象是酒一样涌入嘴里,我大口大口地吞入。
我的血的滋味比老鼠的好多了,这时流出的血与手指弄破时流出的血也不可同日而语。血在我的喉咙口,毛茸茸的,有点辣,也有点厚,简直象是一块块的而不是液体,几乎可以咀嚼而不是喝下去的。
吸了几口后,伤口已不再流血,我开始咀嚼嘴里的手指。
小手指太小了,吃下去并没让我感到吃过什么。也许,我该再吃一个?我伸出左手。是左手的小指么?但我已没有勇气再咬下去。如果不是在梦中,我想我也不会有勇气咬掉右手的小指的吧。
在灯光下,灵柩已红得刺眼。很奇怪,那么暗淡的灯光,灵柩上的红漆居然会这么鲜艳。那里,她身上的肉一定是非常美味的吧?
我惊愕地发现自己有了这么个邪恶的念头。我的口水已经从嘴角流下来,仿佛已经嗅到了她肌肤的芬芳。如果咬下去,她的肉一定会象蒸得非常好的发糕一样松软,从里面流出浆汁来的吧。
我把漆灯拿到灵柩边。
我用力推开灵柩的盖。虽然这盖并不是太重,但我还是花了不少力气才推开。
尽管已经下了那个决心,但我实在难以放弃再看她一眼的愿望,即使她的脸已只是象噩梦中才有的妖魔的形状,但毕竟曾是我的生命,曾是我的一切。
漆灯的光阴暗得象凝结的冰。在光下,我看见她的脸――如果那还算脸的话。
我伸手到尸液中,那些液体象小小的刀子,刺痛了我右手小指的伤口,却让我更有了几分勇气。掬了一口喝下。
有点暖洋洋的味道,有点酸,也稍带着一点辣,直涌入喉。那是她身上的液体,从她皮肤下渗出的,没有多少日子前还曾流动在她粉白的皮肤下,好象流动在初生的芽鞘里的植物汁液。那是她的身体吧。
我伸手在尸液中,摸着她的手臂。她的手臂上,那些筋已许已腐坏了,因此我拿起她的手臂时,半截手臂就好象煮熟了一样脱骨而出。我把她的手臂举到嘴边,这半截手臂有点臭味,一阵阵的,不象尸液那么容易接受。
然而我要活下去。
我闭上眼,咬了一口。其实不闭眼,那只有一点绿豆大的漆灯光也没法让我看清什么。只是闭上眼,我可以想象我在吃一只烧得不太可口的肘子。那块肉在我的咀嚼下渐渐成为肉泥,奇怪的是,此时我倒并不觉得太过难吃。她的肉在我的身体内燃烧,让我感到一阵阵温暖,感到饱食的满足。
不知过了多久。
空气越来越污浊,要呼出一口气也很困难。我不觉得饿,但浑身无力。不觉得饿,并不是我不饿,而是我的胃只怕已塞满了过多的腐尸肉。我已数过了许多遍,我挖了大约有三十几步的路,但至少还有一百多步的路要挖。
当我想活下去的时候,却根本没有活下去的希望。如果我当时就死了,那我也许自己心里也好受一些吧?只因为自作多情地想看她最后一眼。可能,人们还会传说我是个至情至性的人,可是,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可笑。
我抱着她的头,在漆黑一片的洞穴里吃吃地笑。我看不清这个骷髅是个什么模样,但多半也是有点笑意。她也在笑我么?
我不知笑了多久,空气越来越混浊。在已混乱成一片的脑子里,好象啄破一层厚厚的棉被,我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息。仿佛有什么洪荒时代的巨兽在外面爬行。先还是慢慢的,渐渐地越来越急。我几乎不知是什么回事,在洞穴那一边的内壁一下塌了下来。
外面,阳光直射进来,让我的眼也睁不开。过了好久,我才发现,其实当初我把这洞挖得太深了,竟然已到了山的另一头,离外面不过几尺厚而已。只是那是石壁,因此我根本不曾发现。随着春天来临,山上的雪化了,积雪流动时,这层石壁支撑不住,终于崩塌了。
我爬出了洞穴。外面,积雪未化净,在残雪中,几株野梅悠然而开,干瘦的枝上挑着几点红,仿佛浮在空中一般。山顶,白云正飞过。
杰夫船长说完之后,脸色异常的严肃,他扫视向陈凌一众人。凯拉和轩雅已经忍不住想要呕吐了。陈凌也是脸色古怪至极,他觉得这个故事很讽刺,也带着一些警示的作用。许多时候,人做事真要三思而后行。
“这个故事是真的吗?”轩雅忍不住问道。
杰夫船长看了一眼轩雅,随后说道:“我看到觉明和尚的小手指的确没有了。”
世间之事,大多都如白云苍狗,变幻莫测,转瞬即逝。
在时间的长河里,有时候再回头看看自己当初为了那不可得女孩儿痛苦流涕,所做的疯狂事是多么的幼稚。
不管觉明和尚的故事是真是假,但都是一个警示作用。其实,你没那么勇敢,没那么爱她,所以,不要那么的冲动。
但陈楚也想过,不管再过多长的时间。他都不会后悔为小倾的疯狂。那是对小倾的悔恨和歉意。如果不去做,如果任由仇恨在时间的长河里流逝,他会悔恨终生。
当初唐佳怡死,不是他不想发疯,而是发疯无用。
现在他有笑傲江湖,一怒为红颜的资本。所以,他一定要去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