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蹊跷
作者:
木晗楹 更新:2021-07-21 13:49 字数:2101
小丫鬟双眼含泪,望着包裹了一半小脸的冯修容,急切地说道:“主子,您误会了,奴婢,奴婢不是……”
说了半响,小丫鬟不知该如何解说。
“误会?误会什么?哼……你的心思我可是一清二楚,看我毁容了,你就想着去投奔别的妃嫔,我告诉你,不管你有没有这个心思,你现在就去将那个疯女人杀了,不然我……”
被恨意包围的冯修容说话有些词不达意了,她此刻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将她害成这般模样的疯女人杀了,才能解她心头之狠。
不,就算是杀了她,也难消她心头之狠。
“主子,那个疯女人她被……她被……副总管带走了,奴婢无能……主子。”
“无能?我不管,你现在就去将她杀了,否则,我先将你杀了。”
小丫鬟看着一脸狠戾之色的冯修容,悲从中来,自冯修容进宫以来,她便被派到锦绣宫伺候,现在,她的主子这般模样,她哪里还有出头之日。
想到此,小丫鬟紧了紧手中的纸团,此时,容不得她犹豫了,她要赌一把,随即一脸的坚定之色,哪里还有适才的踯躅不安。
“主子,现如今就算您将那个疯女人杀了亦是徒劳啊。”
一脸狠戾之色的冯修容听此,倏然一怔,随即小手颤抖地抚上包裹的伤口,悲从中来,呢喃道:“是啊!你说的对,就算将那个疯女人杀了,我的脸也恢复不到往昔的模样……”
“可是,可是……我不甘心啊!我不甘心啊!我的脸就这般毁了,冯府……冯府定然会将我当做弃子的,弃子啊……”
说着,冯修容捂着脸,泣不成声地哭了起来,小丫鬟心中有些许的不忍,毕竟伺候冯修容许久,主仆之情亦是有的。
再者说,平日,冯修容对她亦是不错的,时常打赏于她。
小丫鬟站起身,走至冯修容身边,执起娟帕,为其拭去自指缝中溢出的泪水,劝慰道:“主子,您的脸并不全无法子的。”
冯修容一怔,好似看到了希望,迅速地放下手,双手握上小丫鬟瘦弱的双肩,焦急地询问道:“什么法子,你说,是什么法子?”
“主子,您可曾想过,不过是被那个疯女人抓了两下,那个疯女人指甲中又没有毒,怎么会留下疤痕呢?这有些说不过去吧!”
小丫鬟的话使得冯修容恢复了些许的神智,喃喃说道:“你的意思是……”
“难道主子就相信那些御医的话不成?”
冯修容不可思议地看着小丫鬟,见到小丫鬟郑重其事的模样,冯修容深思其中之意,半响才道:“你是如何想的?”
“奴婢……奴婢不敢……奴婢不敢说。”小丫鬟一脸惊惧地摇摇头,贝齿咬住下唇。
“不,你说,本修容让你说,你便说就是。”
“是。”
小丫鬟应着,搀扶着已然恢复冷静的冯修容绕过地上的碎片,走至软榻上坐下,将殿门关好,随后走至冯修容身边,说道:“主子,您不觉得这疯女人来的甚是蹊跷吗?”
“恩。”冯修容点点头,说道:“这疯女人本修容从未见过,这个人好似是凭空冒出来的一般。”
“在场如此多的小主,只有主子被其抓上,而且,请来众多御医,皆对主子的伤束手无策,这些,难道主子不好奇吗?”
“恩,你的意思是……”冯修容诧异地望着小丫鬟。
小丫鬟点点头,继而说道:“主子,那个疯女人穿着后宫妃嫔的衣饰,而且身上所穿的后宫妃嫔的衣饰,以及那精心装扮的妆容,无不惹人疑窦,若是此女真疯,试问,一个疯子是怎么可能将自己装扮的如此干净。”
“奴婢有罪,未经主子允许,奴婢打听了一番那个疯癫女子。”
“打听的结果是何?”
“回主子的话,那疯癫女子是冷宫中先皇的妃嫔。”
冯修容面色阴沉难看,小丫鬟所说的话,句句让冯修容深思,冷声说道:“继续。”
“是。”
见冯修容将她的话听进去了,小丫鬟心下松了一口气,她不知晓此举是对亦或是错,但依然到了这一地步,她只能拼一把。
小丫鬟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主子,奴婢认为,这事是有预谋的。”
“预谋?可是,是谁能有这通天的本领能将一个疯疯癫癫的疯子自冷宫中带出?而且还能收买这么多的御医,这……是她,是她……”
见此,小丫鬟试探地询问道:“主子,您说的是……”
“辛梓涵……”冯修容咬牙切齿地说道。
“是她……竟然是她?会不会是……”
知晓小丫鬟要说什么,冯修容冷声说道:“不会错,绝对是她,就如你所说的那般,那个疯癫的女子不可能将自己装扮的如此利落地混在众多的妃嫔中,定是有人叮嘱过了,而且,能收买众多御医的人,除了皇上,这个宫中便只有辛梓涵一人了。”
小丫鬟双眸中的亮光一闪而逝,佯装不解地询问道:“主子,会不会是什么误会啊?当时不是有小主说是落雁宫的那位吗?而且,据说落雁宫的那位是会易容的啊!”
冯修容坚定地摇了摇头,一字一句狠声说道:“不会是落雁宫的那位。”
“这……奴婢有些不解,若是辛大小姐的话,她为何要这般做啊?”小丫鬟试探地轻声说道。
“哼……她为何要这般做?她是想要将后宫的女人一个接一个的除掉,自她进宫以来,后宫中的妃嫔先后出事,先有马婕妤,再有吴美人,郭贵人,现在又是吕答应和本修容,绝对是她,绝对错不了。”
说到此,冯修容一脸的坚信。
在她的心目中,依然认定了今日之事是梓涵一手在背后操持的。
“主子的意思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