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项链
作者:意外发现      更新:2021-07-24 08:49      字数:2108
  我说出了我心中的想法,柳也很赞同。这些问题确实不能忽视。
  “柳哥,我想凶手能够知道林思涵夜晚会不在房间的唯一办法就是监视。他一定在这附近潜伏了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掌握死者和林思涵的行动规律。”
  “那么你认为,凶手会使用怎样的方式进行监视呢?”柳叶打量着车窗外的建筑物,说道,“如果我是凶手,我可能会选择那边的楼房,视野虽然不算太好,但是位置很隐蔽。”
  “为什么不选择和公寓楼正对的楼房呢?”我问,毕竟正对面的视野无疑是最开阔的,也是最佳的监视地点。
  柳叶笑了笑,拿出林思涵的名片,在我眼前晃了晃,说道:“你忘了林思涵是干什么的了吗?凶手既然想借用她的房间,就一定会事先做好调查。哼,一名擅长挖掘独家新闻的记者,无论是跟踪能力,还是反跟踪的能力都是毋庸置疑的。凶手如果在正对面监视,风险太高了。万一被发现就会前功尽弃。”
  “柳哥,你什么时候拿到她的名片啊?我怎么不知道。”很明显我现在关注的地方并不是他在说什么,我只是在意那张名片哪儿来得,明明我都没有啊!
  ……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柳叶所说的那座楼房。这楼房只有五层楼高。在公寓楼的斜对面,马路转角的地方。墙壁上的涂料剥离了七七八八,不少地方都露出了火红的砖块,前面上还有不少大型涂鸦。
  这一看就是那种年久失修的建筑。
  这楼房的楼梯在墙外面,完全是钢铁焊接起来的,漆黑色的骨架,和火红的砖墙形成了极富冲击力的图案。
  我和柳叶顺着楼梯爬上五楼。因为位置特殊,在这里想要看到林思涵的房间只有最靠近楼梯的那间房才有足够的视野。虽然在楼梯上也是可以看到的,但除非那人是傻子,否则决不会这么干。
  我们敲了敲那房间的门,来开门的是一位头发苍白,戴着老花镜,佝偻着身子,杵着拐杖的老先生。
  “哦!警察同志?找我这个老头子是有什么事吗?”老先生看到我们是警察只是稍微有些诧异,可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我倒是很奇怪这里为什么会住着人,本来只是试探性的敲敲门而已。
  我一时语塞,尴尬地而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柳叶赶紧上前一步说道:“老先生是这样的,我们是这片地区的民警,是来了解一下这房屋的使用情况的。不知道老先生您在这里住了多久了啊?”
  “哦,哦,哦!原来是这样啊!快,进来坐一坐,要不要和口水啊,小伙子。”
  柳叶连忙摆手拒绝了老先生的好意,说:“别,谢谢您老的好意了!我们这问完就走,花不了多少时间的,用不着这么客气。老先生,您啥时候搬着来住的啊?”
  “嗯,小伙子兢兢业业,不错,不错!我啊,才搬过来没几天。应该是前天下午吧,前天下午我儿子才把我从敬老院里接出来,让我暂时住这里。这楼也没电梯,上上下下都要靠这双腿,我这是人老了啊,想下个楼都不方便。这几天都没怎么出去走动了。”
  “唉,老先生,您儿子为什么不接您回去住啊?”我心里感到奇怪,就很自然地说了出来,可是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那老先生听到我的这话,明显愣住了。好半晌才叹了口气说道:“我家那小子啊,这才工作没多久呢,他那房子也小。就住他那几口子人就够挤的了,我就不去那里挤热闹了。住这里,多多少少也离得近些,比那敬老院里住着好上不少。”
  老先生的眼睛看着远处。萧瑟的身影,如同大写的落寞。
  我们问完就离开了,柳叶见我下楼的时候了沉默不语,走过来拍了拍我肩膀,说道:“走吧,继续办案。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别人系上的铃,你再想也是解不掉的。”
  ……
  辞别老先生后,我们找到了这楼房的主人。我们想从他那里知道在那位老先生之前,住在那房间里的是谁。
  我们和房东约好在一处茶楼见面,时间下午两点。
  为了不引人注目,我们换上了便衣。赶到茶楼后我和柳叶分开坐着。他负责和房东会谈,我负责四周的警戒。之所以这样,是那房东在电话里告诉我们他有很重要的线索,而且要求了只能告诉一个人。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很快,约定的时间到了。下午两点,一个肥胖的身体准时地坐到了柳叶对面。
  我想这就是那位房东了吧!只是对他的身体感到意外,确实太胖了,比之前莫名其妙跳楼自杀的胖子还要胖上几分。不过看到这房东,我又想起那家伙的尸体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难道真的消失了?人间蒸发掉了吗?
  他们在一起谈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等那房东走出茶楼后,我才跑到柳叶对面坐下。问:“怎么样了?他有说什么吗?”
  柳叶摇了摇头。
  我立马跳了起来,难以置信地说道:“什么都没说?他弄着玩儿呢!”
  柳叶见我这么激动,连忙伸手把我按回到椅子上坐着,一副哭笑不的模样。
  “他是没说什么有用的消息,可是他拿了这个东西出来。”
  柳叶摊开手,一个造型别致的吊坠安静地躺在手心上。
  “这是……”我觉得这东西很眼熟,可是又是不出是在哪里见过。
  “你忘记了吗?这吊坠的形状和那晚发生小女孩死亡案件的停车场附近的酒吧的logo,是不是很相似。”
  听到柳叶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一些印象了。那家酒吧的logo确实和这个吊坠的形状很像,但是这会说明什么呢?这案件和那家酒吧有什么联系吗?
  “所以,我们下一步就是去酒吧?”我试探性地问道,毕竟我这辈子还没去过酒吧。没想到第一次竟然很有可能是因为公务丢掉的。
  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