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模仿杀人吗
作者:意外发现      更新:2021-07-24 08:50      字数:2096
  在得知这些意外的小子之后,我给队长发了个信息,示意他可以从厕所里出来了。
  不然的话,蹲了快一小时了,只会引起怀疑。
  但是,我坐等不来又等也不来,只能亲自去看看,免得队长掉在了厕所里捞不出来。
  “队长,你在干嘛呢?”我刚到厕所门口,便见队长早然从厕所里出来,一副刚得知了不得了消息地模样看着我。
  我正准备询问到底听到什么消息了,这么惊讶。队长已然拽着我进了电梯,示意我有什么话回到车上之后再说。
  这么一副神秘的架势,我便知道定然是一些很有价值地线索。
  “怎么了?”我回到车上后便迫不及待地问道,“得到什么好消息了?”
  队长很是震惊地跟我说:“我在厕所里出来,准备去小卖部买点饮料的时候,服务员跟我说了很劲爆地消息。”
  我满脸疑惑地看着他。
  等他说完之后,我顿时震惊地合不拢嘴。
  原先我以为秋月只跟李舒有不正当地关系,但没想到,李舒竟然跟所有他看得上眼的美女客户都有不正当地男女关系。
  正是因为如此,李舒才会在教学的时候,把门偷偷地锁起来。
  所谓地两小时一对一课程,实际上只有一小时是在实打实地教瑜伽,其余的一小时,不用多想也知道是在做什么了。
  “那,秋月的死跟李舒有关系吗?”我连忙追问道,“如果有关系的话,那咱们现在就可以上去把李舒带回局子里,先扣着,即便不是他杀的,但也总会招出来一些有用的东西。”
  队长却是摇摇头,拒绝了我的想法。
  “凶手是李舒杀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我觉得这次可能是模仿作案。”队长吸了口烟道,“你想,那小记者在把具有标志性的案件资料全部都写到了报纸上,那么,这次的案子是模仿作案也不是没可能。”
  “但是,如果不是模仿作案呢?”我思量片刻道,“毕竟,现场那么多的证据都指明这一起案子跟前面几起是有联系的。”
  队长沉默片刻后道:“先查着吧。我也只是说了,可能模仿而已。不过,咱们先重点去查查周山这个人。”
  “他是秋月的丈夫,有什么疑点吗?”
  据健身房里的人说,秋月的丈夫跟李舒是认识的,而且,两人的关系似乎还很不错的样子。因为有几次,其他的教练和销售都看到这三个人有说有笑的在一起聊天,甚至是吃饭。周山也有好几次,亲自将秋月送过来上瑜伽,然后再回去,时间到了再回来接。甚至于,有人说李舒就是周山介绍给秋月的。
  “如果,周山知道秋月跟李舒之间的不正当关系,然后,一怒之下杀人泄愤呢?”队长假设道,“现在,只有他有嫌疑,当然,李舒也有嫌疑。”
  在我们回到队里之后,便找到了技术科的人,调来了周山,秋月,李舒三人的经济上面的账目明细,以及,这三人最近的行踪包括共同好友等。
  最终,我们只发现周山有一段时间在秋月和李舒偷腥的酒店里,也开了一间房间,而且就在他们的隔壁不远处。
  那么,照这样看来,或许周山确实是有在发现李舒和秋月背叛了自己之后,恰好看到了新闻,于是乎便模仿杀人。
  原本以为,周山是最有怀疑对象的人。但没想到,技术科接下来给的资料却是让我和队长又大跌了眼镜。
  秋月竟然曾经去李舒的另一个相好的对象家里闹事,结果被警察刑拘,后面还是周山过来接的人。
  后来,秋月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健身房健身,之后李舒的账户上莫名地多了好几万块钱之后,用的手机电脑也全部都焕然一新。而这些,都是源自于秋月的账户。
  “那么,现在最有可能的结果便是周山得知了李舒和秋月的奸情,所以现在便特地模仿杀人。”我分析道,“但是,也不排除李舒想要与秋月切断关系。所以,也在看了新闻之后模仿杀人。不过,我看了一下这两个人的不在场证明,发现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
  “哦?”队长笑道,“这个案子变得有趣起来了,先用排除法吧,排除一切不可能之后,剩下的再不可能也是可能。”
  我点点头,将自己搜集到的证据资料都写在了白板上。
  秋月的死亡时间是在下午三点,这个时间段周山正在办公室开会,而李舒因为没有等到秋月,便在办公室里整理客户的资料。
  这两人都有同事作证,所以,看起来周山和李舒并没有任何的时间和机会前往秋月所在的酒店进行犯案。
  “那么,现在可以证明这两人是无辜的,这也不是模仿杀人了吗?”我在给队长解释完两人的不在场证明后问道,“或许,这起案子就跟之前的一样是连环的说不定。”
  但是队长却摆摆手道:“你能确定当时开会的时候,没有中途休息,亦或者,李舒在办公室的时候是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别人的存在吗?”
  这一点,我确实无法验证。而这些只不过是在询问了两人工作的单位之后,获得允许并进入单位系统所得到的资料。若是想要得到详细的情况,还是得需要亲自过去询问才是。
  “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陆燕云不是按照凶手的提示前去了案发现场,获得第一时间的新闻素材吗?我们可以去问问她,在到达案发现场时,有没有遇到什么可疑的人。”
  队长对我的提议表示赞同,但却打击道:“想法很好,但问了也是白问。你会在给人发送了邀约之后,还给别人留下目击证据吗?你以为凶手都跟你一样小白吗?”
  这话说的,倒也不无道理。
  可是,我总觉得这起案子并非是模仿作案,但却也可以说是模仿作案。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的脑子就如同一团浆糊一般,乱的要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