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好女孩要拒绝三次
作者:笑九州      更新:2021-08-01 04:54      字数:2247
  第八十九章 好女孩要拒绝三次
  因为问题太多,新闻发布会一直延续到十二点才散,记者们倒是心满意足,许芳芳却气的半宿没睡着,恨不得立马抓住张子扬臭骂一顿,可张子扬连个电话都没有,她又不知道张子扬的住处,只好作罢。
  其实,就算她知道张子扬住的地方,也不好去的,毕竟,这都半夜了。
  张子扬回到出租房的时候将近九点,冲了个澡,凉快,凉快,心里却还在思索着关于雷泰的案件。
  且不说钱二强拐卖少女的事,就说在雷泰的帝豪夜总会陈唯玲被打死的事情。
  这里面还是有不少疑问的,比如,到底是谁打死的陈唯玲?再比如,孙丽鹏是怎么转移陈唯玲的?他既然把尸首都拿到了,为什么不带着去报警呢?
  张子扬相信这些问题都会有答案的,他更加觉得可恨的是,原本伤害一个陈唯玲就够可恨的了,其后,雷泰为了掩盖这个罪行,又弄死了孙丽鹏,这真的是罪大恶极。
  所谓的邪恶蔓延,在这个案子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那就是恶人为了掩盖一个恶行,往往是通过再次作恶来达成。
  如果成功了,很多人的内心也会跟着变得黑暗。
  孙丽鹏之所以没有报警,恐怕也是见过太多黑暗,已经谁都不相信了。
  想想孙丽鹏和陈唯玲相识于烟花之地,最后弄的双双殒命,张子扬唏嘘不已。
  洗完澡,又梳理了一下明天要做什么。
  首先,肯定要通知孙丽娟,毕竟她哥哥的尸骨找到了,要交给她。
  至于其他受害人的家属,以及那七个被拐骗少女的家属,张子扬是不打算见的。
  因为他真的不习惯,每次见他们,都有一种愧疚的感觉。
  唉!让专门的人去处理吧,比如,许芳芳!
  想清楚这些,一看闹钟快十点了,便上床睡觉。
  他的经验,十点上床,不一定马上能睡着,一般要到十一点才能进入梦乡。
  而十二点到四点,是最佳的睡眠时间。
  他卡着点睡,就是要在最佳睡眠时间里入睡。
  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虽然这是在另一个时空的习惯。
  不到十一点,他终于睡了过去。
  十一点睡,六点多点,他就醒来了,洗洗脸,刷刷牙,然后给养在阳台的上的虎皮鹦鹉,绣眼鸟,鹌鹑加水,加饲料,顺便清理一下它们的笼子。
  见鹌鹑下了几个蛋,取了出来,泡在水里,打算用作早餐。
  人年纪越大,往往口味就会越清淡,作为重生者,张子扬现在的饮食基本还是四十岁的习惯。
  因为外面的早餐,多油多盐,他便自己做了。
  不过,他明白,以他现在的年龄,还是应该多吃肉。
  随便做了点吃了,不到八点,就又去了警局。
  昨天抓了那么多人,想来是连夜审问,说不定能出点什么呢。
  他是协警,在局里没有工位,自然的走向许芳芳,只是,今天的许芳芳有点奇怪,眼圈黑黑的,浑身散发着一种怒气,好像虎皮鹦鹉炸毛一样。
  张子扬看了直摇头,年轻人总是喜欢熬夜,就不知道熬夜伤身吗?
  “芳芳姐,有些话也许我不应该说,但是,出于对同事的关爱,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
  不要仗着年轻就熬夜,身体会垮掉的。
  下班就回去好好休息啊,再去吃什么大排档,再去什么歌舞厅,这样不好的。
  影响工作不说,让人民群众看到你这黑眼圈,对警队的形象也不好。
  唉!听不听随你,反正该说的我也说了!”
  张子扬是个博爱的人,十分关心自己的同事,声音中都带着一种怜悯。
  可是,他的关心并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回应,只看到许芳芳怒目而视,好像彼此是仇寇一般。
  这是咋回事呢?
  天真善良的张子扬有点不理解,关心你不好吗?
  “你以为我想熬夜吗?你自己提前回去,干嘛说我是你的上司?
  你知不知道那些记者有多烦人?
  她们以为是我不让你和她们相见的,你知道我有多冤枉吗?
  应付记者到十二点,我吃大排档怎么了?气的睡不着还不让人吃饭了?
  我觉得你就是故意的,故意给我穿小鞋,混蛋!”
  许芳芳来那么早就是要来和张子扬讲理的,现在警局里没什么人,她开始发飙了。
  只是,说着说着,就感觉味有点不对,明明自己才是领导,现在怎么是自己在防御?还怀疑张子扬在给自己穿小鞋,怎么会有这么憋屈的心态啊!
  她现在的手都是握着的,要不是打不过张子扬,早就动手了。
  她要控诉,要让张子扬给自己道歉,大道歉。
  而以后,自己要树立起这个领导的权威,好好调理张子扬这个刺头。
  “哦,你说昨天啊,当时我困了,需要有人背锅!
  谁让你离我近呢?”
  张子扬简直太坦荡了,这是把冷傲女神许芳芳当背锅侠了。
  唰!
  许芳芳站了起来,打不过怎么了,打不过也要打,不能平白无故的当背锅侠。
  “真是不好意思?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吧?表达一下我的歉意!”
  张子扬语音袅袅,很好听,因为离得近,还能闻到他身上舒肤佳香皂的味道。
  许芳芳突然就有点不好意思了,芳心错愕,暗道,这家伙这是要约我吗?
  “不……不用了啦!”
  许芳芳本能的就拒绝了,这是一个好女孩的标志,那就是面对男人的邀请,不管是否中意,她们都不会同意。
  这几乎成了一个传统,若是有女孩在男生第一次约的时候就跟着走了,那会被人视为不正经的。
  这个没有明文规定,可很多女孩都不约而同的遵守。
  因为大家受的都是一样的教育,被一样的环境熏陶。
  别说约会,就是两人要确定男女关系,女生心里乐意,男生想要牵手,女生也要一再的甩脱才行。
  据说,女生要连续甩掉三次,这样才是正经人家的女孩。
  第四次男生再牵,如果心里乐意的话,便可以任凭男生牵住了。
  这样,便算是建立了身体连接,巩固了男女恋爱基础。
  至于同居什么的,那还早着呢,怎么也要处个一年半载的才行。
  现在就是这么个风气,尽管许芳芳很泼辣,依然身在这种窠臼之中,无法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