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9)
作者:
折州 更新:2021-10-12 22:58 字数:4658
老人拄着拐叹了口气,推开门似乎想要进去,可只往前走了两步,便站着不动了。
因为这房间里充斥着的那股威压。
这是埋藏在他们一族血脉中,天生注定不可逾越的阶级鸿沟。
血脉越尊贵,对周围的同类压迫感便越大,能够抵抗的压迫便也越大。
而房间里这位分明连半点动作也没有,可方才进入房间的白胡子老人不过片刻的功夫,额头却已经渗出了一层汗。
老人低着脑袋,缓声道:大人,您还是去看看吧。一日不摄入人血,您体内的血脉便一日不能觉醒。亲王党一脉就永远不会认可。
房间很大,但因为本身也没有太多的装饰,所以显得格外空旷。
正中央是一个镂空的天窗,下方摆着一具棺材,颜色很深,像是一把在血里泡烂的木头,深得几乎成了黑色。
最诡异的是,那棺材是竖着的。
棺材里头钉着数个巨大的铁环,挂着链条,另一头则延伸到地上,严丝合缝地栓着一个人影。
月光给整具棺材笼上孤冷又温柔的薄纱,却半点照不到棺材里,反倒让里边的人像是完全被黑暗吞没了。一眼看过去,既不自觉被吸引,却又不敢多看。
老人许久未能得到回答,忍不住走进两步:大人
棺材里的身影抬起头,露出一双深红色的眼睛,无声地注视着来人。
一道银光蓦然划破的漆黑的房间,从棺材里爆射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向了大门处的老人,噗嗤一声扎进了他的心口,溅出鲜红的血。
是一只银色的十字架。
棺材里的人似乎是动了动,身上的铁链响了一阵,又重新沉寂下来:滚出去。
老人气息被那一下击得整个都萎靡下来,浑身抖若筛糠,吃力地扶着墙,出门时几乎用得上爬来形容。
片刻,有爬山虎的藤蔓从墙壁上伸下来,在滴落着老人鲜血的那块地转悠了两圈,将血迹舔舐得干干净净,方才餍足似的抖了抖,心满意足地缩回去,蜷在墙上不动了。
棺材里的人缓缓闭上眼。
一切像是从未发生过。
**
【宿主。】系统没忍住,【您知道刚刚那个男的究竟是什么人吗?】
时倦坐在石桌上,一片片捡起上面掉落的蔷薇花瓣,方才在桌上写了两个字:知道。
他在这个世界的化身,曾经在藏书阁里看到过很多很多有关于陆地的事。
世有异种,生红瞳,美昳貌,出夜晚,伏阴地,五感通灵,以血为食,以人而饲。
他将花瓣撒在花盆里,指尖在桌上划出白痕。
他写道: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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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这是森林深处某座尖顶的哥特式建筑, 院子里种了大片大片色泽艳丽的蔷薇,连带着房间里也摆得到处都是。
屋外响起了敲门声。
生着红眸的男人在隔着门朝里面唤道:先生,你睡了吗?我可以进来吗?
房间里没有回应,亦没有人声。
男人勾唇笑了起来:你若是不出声, 我就当你答应了。
房间里依然没人出声。
男人掏出钥匙, 推开了大门, 当时在森林里嗅到的那股甜香的血液瞬间放大了数倍,时刻刺激着他迫不及待地去撕咬。
但也直到这里了。
因为房间里, 从上到下, 从前到后,满目所及处, 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十字架, 最新的那片笔迹甚至还没干透。
男人站在门口,瞳孔猛缩,浑身僵硬得动弹不得。
下一刻,一只手蓦然搭上他的肩膀。
男人下意识转身, 没来得及纳罕对方是如何避开自己的感觉靠近的,那只手的动作却更快:一拧一卸, 他的胳膊便双双脱了臼,无力地垂下来。
时倦曲起一条腿,膝盖直接怼上他的后颈, 将男人一狗啃泥的姿势摁在地上, 一睁眼就能看到满地的十字架图案。
他:
太特么损了。
在这个世上,血族拥有三怕:惧光, 畏银,恐十字。
而眼下男人胳膊被卸了,房间里还被十字架画得满满当当, 是半点幺蛾子都不敢闹了。
只是,在余光窥见时倦的脸时,男人还是没忍住瞪大眼:是你干的?
时倦用桌布代替绳子,将男人的双手反绑在身后,方才点了下头表示承认了。
男人:我不是在你喝的水里加了安眠药吗?
时倦心道,因为我根本没喝啊。
男人:你早知道我想做什么?你既然早知道为什么要跟我回来?
时倦心道,因为晚上露宿森林太麻烦,这里有房子为什么不住。
男人:房间里根本没有笔!你这些十字到底是怎么画出来的?!
时倦把他绑好,顺手从一旁的花盆里抓了一把什么,摊开手放在他面前。
那是一把花瓣。
男人愕然地抬头:你就是用这个画的?
时倦点了下头。
蔷薇花瓣太过娇嫩,稍微用点力一压就能渗出水来,完了还不褪色,画十字很方便。
因为进来就是为了喝血,男人早早便谴退了附近的仆人,给他挑的房间隔音又好,只要不是用把嗓子喊破的声音,外面的人基本听不到。
血族毕竟是数量稀少的异种,男人是血族感官过人,但那些仆人可不是,还没有隔着隔音墙听到房间里动静的本事。
时倦从床脚端起那杯被男人下了药的水,拉了把椅子坐在男人身前,手指沾水写道:你不能变回蝙蝠?
他绑的是人,要是男人变回之前在森林里的红眼蝙蝠模样,靠着缝隙脱离束缚不是不可能。
男人从地上爬起来,跪在那看着眼前的字迹,嘴角抽了抽:你问我?这满屋子的十字架不是你画的?你不知道我们族在这种地方变不了形态吗?!
不仅仅是不能变换身形,甚至身处其中时,力量,速度,感官,甚至柔韧性和对伤势的忍耐力,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否则他就算再没有防备心,也不至于被人一招就放倒了。
时倦听着,继续写:认识沃尔森吗?
男人看着那个名字,在自己的记忆里检索几秒,眉头拧成了疙瘩:我知道的就一个,那不是人族沃尔氏王子?你问他做什么?你认识他?对了你之前在森林告诉我说你要找人说的就是要找他?
时倦:是。
男人猛地抬起头:不行!我不同意!!
时倦:
外面忽然响起一阵脚步声。
两人都不是纯种的人类,感官很强,都清楚地听到外面的仆人敲着门问道:大人,您在里面吗?需要帮忙吗?
男人心中一喜,刚要开口,却听见耳边咔嚓一声。
他转过头,就看见那只装水的玻璃杯从杯沿裂开一道裂缝。细碎的玻璃渣簌簌地往下掉,被月光折射成晃眼的银色。
时倦捏着杯子上端,硬生生将那整块玻璃掰下来,尖锐的那端抵上男人的咽喉,似乎下一秒就能直接刺穿喉咙。
外面的仆人又问了一遍:公爵大人?
男人眼皮子一跳,感受着脖颈处的冰凉,咽了口口水,喊道:我不是说了今晚谁都不许来吵我?你把我的话当什么了?!
仆人吓得一哆嗦:我,对不起,我只是
男人:都给我滚!!
仆人手脚并用地滚了。
时倦收回抵着对方脖子的那只手,将玻璃碎片扔进杯子里,沾水继续写:知道他现在在哪吗?
男人平复着心跳,反应了会儿才意识到这个他指的是沃尔森:你为什么要找他?
时倦从水里捞起来玻璃碎片,重新抵在他脖子上。
男人:就在彼得堡沃尔氏皇宫,我记得不久后就是他的成人礼,宫里会给他大办,还邀请了邻邦国。
时倦:你怎么知道?
男人退开他拿玻璃抵的地方,笑了一笑:我在血族也不是什么没身份的庶民,人族王子的成人礼,邀请的邻邦可不止是人族邻邦。
还有异族。
精灵,巫族,血族,等等等等。
能请到的宾客越多,身份越尊贵,相应的,主办方脸上也更有光。
很正常的势力交流往来。
时倦继续写:你也在邀请名单里?
男人:
男人干咳了一声:王上他不方便出门,长老便把名额给下面的人分了。
时倦听着,眨了下眼:你算备胎?
男人:
系统心道,这个词好像不是这么用的。
时倦想了想 ,写道:麻烦到时候带我过去。
男人眉头再一次拧了起来:你到底找他做什么?他不过一个光有脸的纨绔,仗着自己命好才敢到处作,脑子还不正常,你可别被他骗了!
时倦闻言,抬了下眼。
两人一坐一跪,时倦看他本来是居高临下的状态。但因为照顾到他的视线,时倦一直是弯着腰的,所以两人一直平视。
时倦在这个世界刚醒时也不知经历了些什么,只有一件从沙地里翻出来的披风遮身,此刻身上的衣服还是来到这里后眼前的血族男人给的,一弯身就能看见宽松的领口,酒红色的发丝散落得随意,锁骨白得几乎透明。
他看着男人,忽然竖起食指,在对方额上轻轻吹了口气。
男人过电似的,几乎半边身子都麻了,心口某个地方也跟着软了一瞬。
趁着这片刻的愣神,时倦抬手,毫不犹豫地砍在对方的后颈。
男人眼前一黑,不省人事地倒在地上。
时倦将玻璃杯放在一边的石桌上,起身去了衣柜。
【宿主,您突然打他做什么?】
时倦从衣柜里翻出一张薄毯,摊开盖在地上的男人身上,心说我不打晕他你敢出声吗?
系统没听到他回答,也没放在心上,揪着更要紧的问:【宿主,那个沃尔森是什么人?您为什么要找他?他对您曾经的您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时倦摇摇头。
系统道:【可您之前不是说您会出现在沙滩上是因为喝了一瓶药?】
怎么和找人扯上关系了?
时倦指尖在水杯里点了点,言简意赅地写道:那瓶药让我有了双腿,所以才能上岸找人。
系统听着这么个熟悉的剧情。
邻国公主的披风,人族王子的成人礼,莫名其妙失声的嗓子,还有能生出双腿的魔药。
这些元素碰撞在一起,实在很难让人不多想。
【那美人鱼是您】
最后那个吗字它没问出来。
时倦便写道:是我所属种族。
系统:【】
对于时倦变成了童话故事里那个声名远扬的悲剧人物小美人鱼的事,它觉得自己需要时间捋一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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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系统这捋就捋到了几天以后。
至于现实这边, 时倦不可能真的天到晚绑着那个被叫作公爵的血族男人,毕竟这古堡里也不是除了他们就没其他人。因此第二天早上,便直接将人放了。
那公爵不知道什么毛病,被放了不急着走, 反倒个劲追问道:你就这么给我松绑了你不怕我逃跑?不需要换根好点的链子吗?
时倦用莫名奇妙的眼神看了他很久, 方才摇摇头, 表示不用。
公爵:那万我食言
时倦仍是摇头。
万
不会。时倦在石板上写道,你进房间之前我给房间大门口的地面画过个言灵咒。
公爵:你为什么会知道言灵咒?
时倦:书架上有。
公爵抬头看了看书柜里那一架子新得跟刚拆封似的书, 深深地沉默了。
有道是人言有灵, 而言灵咒的作用顾名思义,就是中咒者必须履行自己许下的诺言, 否则便会受到天谴。
诺言越重, 施咒者需要往其中倾注的力量就越大。
那会儿血族公爵还没擅自闯进房间,时倦恰好在房间某本书上看见这条,便对照着画了个。
而公爵昨晚亲口答应了要带时倦去那位王子的成人礼。
他打死也没想到对方还留了这么手,再想想昨晚提前画好的那一房间的十字架, 终于确定了个悲伤的事实:他在时倦眼里,可能真的特别特别傻白甜。
**
时倦的确不怎么担心男人会食言。
却不是因为对方傻白甜, 而仅仅是因为对方傻。
血族说起来神秘高贵,但若真的要算,其实称得上非常原始的种族, 具体表现之就是他们排位高低的标准不是处事能力, 而是看自身血脉。
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造成的最明显的后果就是除了需要统领族的掌权者, 般的高位者往往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辈。
他们的欲望直接又纯粹,反倒少了很多人类的弯弯绕绕,想要什么基本都写在脸上。只是平日里的他们足够强大, 也没什么人敢得罪,所以完全是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