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巴纳德 第12节
作者:
朕的甜甜圈 更新:2022-08-24 23:52 字数:2478
江聿梁心神微动。
她望向陈牧洲。
不过这人比她想象的能好点。
看来人与人之间,还是有义气的。
下一秒,江聿梁听到男人懒散道。
“按常理来说,殡仪馆能打捞到你们两个。”
江聿梁:……
有个屁。
她没好气道:“他跳的地方很浅好吧,深了我还下去,我没长脑子啊。”
陈牧洲没接腔。
但是江聿梁敏锐地从他复杂的神色中,看出一丝微嘲来。
三个呼之欲出的字。
——不然呢?
再待下去她要内伤了,江聿梁边走边道:“好吧,就算我误了……人家的事,那不爽想找茬也是正常的。可总有时效性,能跟我跟到八十?他总不能把我也扔江里吧?”
经过陈牧洲时,她听见他一声轻哂。
“难道江小姐觉得死很可怕吗?仇人落在你手里,你会怎么办?”
江聿梁脚步一顿。
她扭头看向陈牧洲,近在咫尺的距离,对方的侧面有极其优美的线条,锋利清晰。
他的声音陡然放轻,却清晰落进她耳廓。
“拦路断桥,生不如死。”
有那么一瞬,时间仿佛停滞。
陈牧洲却笑了,顺手用指腹把烟灭掉,极随意的一个动作,他做起来却显得优雅懒散。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这么做。而我——”
他微微俯身,在她耳边道。
“比你得罪的人仁慈多了。”
*
江聿梁脚步发飘地进了隔壁[漓月],魂都不知道飞哪去了。
林柏收回好奇的目光,推门进来,看到男人坐在最左黄花梨圈椅里,正持杯喝茶。
微泛银光的清瓷茶杯,杯面隐约有山水起伏。
“我看江小姐像吓到了?”
林柏试探道。
也不知道两个人聊了什么。
当然,林柏对这件事还是很乐见其成的。
总的来说,他的道德观念比他老板还是高不少的。
毕竟这次江聿梁‘顺手’将黄友兴救回来,对他们来说只有益处。
达英的b248计划还没收尾,黄友兴如果出什么意外,那这个核心项目也就宣告结束了。
而承受损失的,也只有江聿梁一人。
这么多年来,那人跟陈牧洲交手,极少讨到上风,自然不会轻举妄动——
但要对江聿梁这样的普通人实施点报复,比捏死只蚂蚁还简单。
林柏前段时间思来想去,还是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跟陈牧洲貌似不经意地提了这事。
不插手可以,但也可以提醒一下吧?
危险来临时,无论能不能抵抗,有准备总比没有好。
林柏记得,他老板压根没搭腔。
结果今天赶巧撞上了,陈牧洲又忽然间良心发现了。
林特助很感动。
就算现在老板不想回答也无所谓了。
林柏正准备努力工作,查看今天日程,看是哪位贵客会迟到,就见陈牧洲悠悠然喝完茶,起身朝门口走去。
出了[漓月]的门,能清楚听见隔壁门没关好透出的高调男声。
“……江江你有护照没?我跟你说那个地方潜水真绝了,等你放假,我可以带你……”
陈牧洲本来都走出两步了,被吵到停下,抬头瞥了眼[漓境]的门牌。
“还挺忙。”
林柏听见老板冷言冷语,视线跟过去,透过没关严的门缝,能清楚看见里面格局。
只有一男一女。
男的一看就很年轻……嗯,充满活力和干劲,眼珠子都快落到江小姐身上了。
一些求偶表现。
他贴心地献上严密分析:“没有,江小姐应该本来就要赴这个约,估计是相亲吧。遇到您才是凑巧。”
……
林柏抬眼,被陈牧洲看得脊背阵阵寒意,轻咳了声,转移了话题。
“我们走吧,大堂那边的客人也老往这边看——”
林柏说到一半,突然意识到什么。
不对。
那帮二代公子的视线方向,是落在[漓境]的。
“给郑与电话。”
陈牧洲松了松袖扣,大步流星地往前走,扔下很轻一句:“现在到关店,清人。”
上江阁老板是郑与,跟陈牧洲是认识超过七年的稀有物种。
接到陈牧洲包场这消息,人正在异国海滩趴着,听完立马回了电,稀罕地嘿了声:“林助,听说昨天你老板看上我这地盘儿了?钱投了人不来,你说我上哪找这么豪气的冤大头去。”
听到林柏说话他都头大,很快打断:
“行了,你别打官腔了,让陈牧洲接个电话。我有事跟他说。”
过了一会儿,电话那边才传来冷淡声音:“说。”
郑与笑眯眯的:“陈牧洲,你有点人味儿行吗?我可是来给你报告好消息的,不是你昨天去上江阁,我差点忘了。”
陈牧洲没说话,直接要挂。
郑与赶紧摘掉墨镜翻身起来:“哎哎别——”
他正色道:“你心心念念那大小姐有消息了,不想听听?”
作者有话说:
来晚了!自罚红包!
第8章 ch.7
郑家发家很早,在新城已经扎根几十年了。到了郑与这,结实富到了第三代,但郑家老爷子传下来的规矩,就是少搞投机取巧的事,专注实业,虽然错过一些风潮,但是走得很稳,郑与是郑家老三,从小吃喝玩乐样样擅长,正事一概不通,看着也不着调,但皮囊生得不错,一双眼天生潋滟,顶着郑家幺子的名号,顺风顺水地晃荡了二十来年。
第一次吃亏,就是在陈牧洲这。
在这之前,他只是听长辈提起过陈家,虽然同样是实业起家,但旗下产业早就涉及并横跨到金融、通信和信息技术了,几年前新城出了榜单,陈家旗下的主体部分r.c华际市值惊人。
而那时r.c一把手正好易主,变成陈咏存,陈牧洲的生父。
陈牧洲也是那时候,才闯入圈内人视线。
郑与跟陈牧洲就差一岁,他妈还是因为陈牧洲,逼着他去多读了个硕士。
镀的那层金箔没用,但在异国那两年,郑与正好认识了罪魁祸首。
陈牧洲那时也才22,出国是为了解决一笔坏账。
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郑与虽然懒,但不傻。偶然间见识了这人手段,极少见的狠角色。
他的原则是,打不过就加入。
当时陈家暗流涌动,有那么些人,希望陈牧洲永远待在那儿别回来了。
郑与是那时帮了他。
而认识的第三年,郑小少爷才发现,陈牧洲虽然对美色没有任何兴趣,但是他心里好像有人。
他自己越来越忙,却让郑与帮他收集一些艺术作品。
拍卖会陈牧洲自己很少去,而郑与的主页就是游手好闲,正好帮他做中间人,最后发现陈牧洲一年贡献上千万是有的。
而他挑中的作品,百分之九十是画。画基本都是意识流。
色彩缭乱,大量线条交错。
后来真熟起来,郑与才发现那代表什么。
——一场雨。
陈牧洲就像在拼图,用这些作品,一点一点拼出某一天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