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第107节
作者:林绵绵      更新:2023-01-10 00:30      字数:3081
  码数很合适。
  在一起多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对方的很多事都了如指掌。
  知道她是36码。
  知道他是42码。
  ……
  徐朝宗也是说到做到的性子。这天晚上,洗漱之后的孟听雨正在翻看这栋写字楼的新闻时,手机接连振动了好几下。
  是徐朝宗发来的消息。
  他在短信里,罗列了他名下的几张卡,卡号、密码还有余额,一目了然。
  可能是太无聊了,她还一个一个的数着。
  最后泄气将手机扔在了一边,往床上一躺,嘀咕一句。
  “还挺有钱。”
  第102章
  组里领导知道了孟听雨去过那栋坍塌了一层的写字楼后, 特意给了她三天的假期休整。
  这件事,孟听雨也没有瞒着父母,这两天, 光是各个寺庙的护身符她都收到了好几个, 有父母特意去求来的, 还姑妈姑父送来的。虽然那天被送去医院的三个人只是轻伤,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每天都有网友经过,对着那塌了一层的写字楼拍照, 有关部门在开会后决定,针对老旧建筑开始安全排查工作。
  在人为能控制的范围内, 尽量避免再出现这类的灾祸。
  这三天里,除了护身符,她还收到了一双高跟鞋。
  想也想得到是徐朝宗寄来的。
  他的记忆力逆天了, 明明他们当时也没说几句话, 他居然能记住细节, 并且短时间内就找到了一模一样的一双鞋子。
  她蹲坐在地板上, 看着鞋盒里的高跟鞋,陷入了沉思中, 伸手用指腹触碰了下高跟鞋上的点缀珍珠。
  跟孟听雨这三天在家里受到的如国宝的待遇不一样。
  徐朝宗经历的这件事他谁也没说。
  连王远博跟殷明都不知道他就在现场,至于对父母……那更没必要讲,鞭长莫及, 他们两个人在老家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情况,没必要跟着一块儿干着急。
  从小到大他也都习惯了不管大事小事,都自己一个人扛下, 也没想过要让谁分担。
  即便是在前世, 他也不愿意让听雨知道他的处境, 不管在外面多难,当站在家门口时,他会卸去一身的防备跟艰辛,只想当她眼中永远无所不能的徐朝宗。
  最后一天假期,天气太炎热,做饭的人没有心思,吃饭的人也没有胃口,孟家三口只简单吃了个凉面。
  西瓜是这个时节吃得最多的水果,孟母不愿意出门,于是孟听雨跟爸爸划拳,谁输了谁就出去买西瓜。
  孟听雨拿着钱包跟小风扇出门。
  门刚打开,一股股热浪袭来,夏天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刚走出小区,她额头上就开始冒汗了,正想着要不要去买一支冰棍时,前方一条黑不溜秋的狗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这刚刚擦黑的傍晚,远远看着,好像是一团黑毛球。
  她走近,黑毛球也在走近。
  双方只相隔十来米时,她终于看清了来人。
  狗居然是芝麻。
  牵狗的人居然是徐朝宗。
  她难掩诧异,快步上前,惊讶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徐朝宗心里有些不自在,但面上很坦然,好像他们真的只是偶遇一般,“我在遛狗。”
  其实他也是想过来看看,她的情况究竟怎么样。
  虽然知道以她的心理素质,多半已经调整好了心情,但这三天闲下来时,他也会忍不住担忧。
  他租的那套房子离她家几乎都有十几公里之遥远了。
  原来比“顺路”更好笑的借口是“遛狗”。
  她也不拆穿他,只是走近几步,蹲下来,伸手摸了摸芝麻的狗脑袋,以心疼的口吻刻意“讽刺”无良遛狗人,“芝麻,真是辛苦你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马呢。”
  徐朝宗轻咳一声,面露尴尬之色。
  今天从超市回来,看到楼下陈爷爷两口子在跟超市送米的人交涉。他干脆就帮陈爷爷将那一袋五十斤的大米轻松地扛在背上送到了家门。两老感激不已,非要留他吃饭,他在看到屋子里闲得直打转的芝麻时,心念一动,提出借狗一用,跟二老坦白,他喜欢的人很喜欢狗……
  他也不会亏待芝麻,真的一路靠腿走到孟听雨家附近,他倒是没什么问题,但他担心芝麻在中途要抗议罢工。
  为了避免这种糟糕的情况发生,他各种软磨硬泡,才终于借来了王远博的电动车。
  他载着芝麻,一路骑行来到了她家附近,已经围着她家附近的街道走了起码三四圈。
  “放心。”徐朝宗解释道,“它是我的贵宾,没让它吃半点苦,你看它像是累到的样子吗?”
  芝麻非常温顺。
  即便没见孟听雨几次,但对她的触摸一点儿都不反感。
  会将脑袋往她手心拱,还会围着她打转,狂摇狗尾巴,看得出来它也实在很喜欢她。
  孟听雨手心发痒,欢快的笑声不止。
  见她这样开心,他最后那点担忧也就烟消云散。
  其实好像也不应该这样忧心,她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相反很多事情比他还要勇敢得多,所以那天,她一点儿都没慌张,还很镇定地将妨碍她奔跑的高跟鞋给扔了。
  她是一个无论离开谁都会过得很好的人。
  现在想想,即便没有重生,到最后飞出笼子的人是她,被困的那个人才是他。
  他主动将牵引绳递给她,“虽然它没累,但我有点累,帮我遛一下?”
  孟听雨看了他一眼,没犹豫,伸手去接。
  两人的手不经意地相触。
  两人一狗继续往前面走,徐朝宗与她自在闲聊,“这么热的天,你出来是准备做什么的?”
  “买西瓜。跟我爸划拳,我输了。”
  徐朝宗闷笑,“你划拳就很少会赢吧。”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提出用划拳这种方式啊。”
  她想起爸爸一脸跃跃欲试要划拳、妈妈在旁边眉开眼笑,她输了以后,爸爸还要幼稚地自夸“我年轻时划拳就真的很厉害、打遍天下无敌手”,脸上也带了些笑意。
  “懂了。”
  划拳很少会赢,这也意味着她赢过。
  只在他这里赢过。
  其实,他这样一个打牌时都会精准算牌的人,怎么可能在跟她划拳时一次都不会赢呢。
  只是他有心退让,有心让她赢。
  这附近有很多水果店,孟听雨很快地就选中了一个看起来就很不错的瓜。徐朝宗习惯性地去帮她拿重物,将瓜提在手里,见她看着自己,他心下慌乱,生怕自己这个举动惹她厌烦,赶忙解释道:“芝麻喜欢你,你牵狗绳,我来提瓜,这样正好。”
  “我以为你要抢我的瓜。”
  孟听雨也跟他开了个玩笑。
  徐朝宗哑然失笑。
  两人这一瞬间都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前世,两人买到了很好吃的叉烧肉,只剩最后一块的时候,她会说“这个是我买的,抢我的叉烧肉要判刑”,他问“判几年”,她也是现在这样正经的神情说“死刑”。
  “判几年?”
  他问。
  正好有车经过鸣笛。
  鸣笛声盖住了他的声音。
  孟听雨仿佛没有听到,只是低头目光含笑地看着芝麻摇晃的尾巴。
  买好瓜后,两人一狗又往回去的方向走去,都快到小区附近时,竟然碰到了担心女儿提不动西瓜特意出来的孟父。
  孟父在看到徐朝宗时,还愣了好几秒。
  终于想起来这人是谁,脸上明明还挂着警惕的神情,嘴上却很客气地同他打招呼,“是小徐?”
  徐朝宗看孟父孟母都很亲热,并没有生疏感。
  “我是小徐,叔叔,您好。”猜得到孟父是出来接瓜的,徐朝宗自然而然地将手中的瓜给了孟父。
  孟父还有些回不过神来,见徐朝宗态度跟动作都如此自然,他懵了两秒,却还是接过了那个大西瓜。
  “我先回去了。”
  孟听雨才将牵引绳又还给了徐朝宗。
  芝麻却很不舍,围着她打转摇尾巴。
  “好。”
  孟听雨上前,在爸爸还没反应过来时,拉着爸爸往小区里走去。
  夜色笼罩,路灯下的飞蛾像是永远不知道疲倦般围着光源打转。
  徐朝宗这个人从来都与诗意情调沾不上边。
  不知道是不是被她熏陶多年,此时此刻脑海里竟然也浮现出这样一句话来:当时只道是寻常。
  前世也曾经有过无数回,他送她回家,目送着她上楼的背影。
  彼时再稀松平常的事,到了今日,也会成为一种奢望。
  孟父这才发现,自己被女儿“摆”了一道,回头去看,那年轻人还牵着狗站在原地没舍得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他年轻时也是这样过来的。
  再看向女儿,女儿眼神飘忽,一会儿看天上的星星,一会儿看树。
  明显一副在躲避追问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