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原始时代 第824节
作者:
南州十一郎 更新:2023-01-14 16:05 字数:4223
叱灵儿等人看到他的反应,不由齐齐转身望去。
公良跑到废墟下,扒拉开一堆碎瓦尘埃,从底下取出一根裹满泥土的棍子。土棍一头断去,里面露出一根金属光泽,就是他所看到的白光。
公良捏碎土棍,一堆泥沙从手缝流下。等泥沙落尽,手心就现出一根簪子。
簪子金英所铸,形如细剑,色呈天青,上面饰以错金夔纹,看起来美艳绝伦。
在天青剑簪的剑首部位,垂挂着两串珠链。
公良一口气吹去灰尘,拿着天青剑簪迎光看去,只见珠光闪闪中,洋溢着磅礴生机。这一刻,他仿佛看到了一片生机勃勃的域外星空,不觉惊得吸了口凉气。
“公良,捡到什么宝贝了?”叱灵儿见他傻傻的站在那里,就出声问道。
“确实是不得了的宝贝。”公良连忙拿天青剑簪过去给他们看。
叱灵儿接过天青剑簪观察起来,趁此时间,公良就转头跑去将被师兄杀死的几头妖兽收起来。怎么说也是肉,不能白白放在这里浪费。
东皋君和赤章曼柏对视一眼,连连摇头。
虽然说妖兽内所含的血肉精华对修炼初期有很大帮助,但却有不小危害。
妖兽血肉内所含的戾气会随着血肉精华进入身体潜伏起来,这些戾气向来很少,并未被人察觉。可等到突破境界的时候,这些戾气就会从虚无遁出,影响情绪。有时甚至能让人杂念四起,引出心魔。
小境界还好,要是突破大境界的时候引来心魔。
一个控制不住,破界之事前功尽弃;要不然就是一身化为乌有,让人痛心吐血。
所以,很多大宗子弟都不喜欢吃妖兽肉,尤其是修为境界越高的人越不喜欢吃血肉之物。大多是采集日月精华,呼吸天地灵气,要不然就是服丹药食草木精华。这一切切就是为了避免在突破境界的时候,被妖兽血肉精华中所含的戾气影响。
不过,东皋君他们知道公良最喜欢研究美食,想让他不吃血肉之物,恐怕比打死他还难。
幸好这师弟已经炼成先天雷体,至阳至刚的太初神雷又是阴邪之物的天然克星,倒也不用去忌讳这些。
“好东西啊!”叱灵儿看着天青剑簪,忍不住拍腿叫道。
“怎么个好法?”赤章曼柏奇道。
“你自己看看就知道。”叱灵儿将簪子给他。
赤章曼柏接过簪子,看到珠中蕴含的磅礴生机,和那仿佛一域星空的迷离景象,瞠目结舌道:“这珠链上的每一颗珠子不会都是一个星辰吧?”
“想什么好事?”
东皋君抓过天青剑簪看了下,道:“充其量也不过是星辰石雕琢而成,怎么可能是星辰?”
“你再仔细看看,这簪子上的珠子可不只是星辰石。”叱灵儿提醒道。
“嘶”
东皋君看了下,不由倒吸了口冷气,“这珠子竟然是用星核炼制而成,好大的手笔,也不知是何人之物。估计最少也得是太宇境界的人才能炼出此物吧!”
“不管是什么人,都是需要我等仰望的存在。公良,快上车,该走了。”
公良连忙跳上车,叱灵儿随即驾着四头金猊离开仙庭遗迹,回转妙道仙宗。
东皋君将天青剑簪还给公良,末了还不放心的叮嘱一句,“公良,此物非凡,乃不可多得之物。若祭炼得法,珠链上的每一颗珠子都能祭炼成一片小天地。你若想送人,可要好生斟酌。”
“多谢师兄提醒。”公良拱手谢过。
东皋君或许不知道,当他拿到天青剑簪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想好要送什么人了。这东西对别人是至宝,对他来说就是鸡肋。因为他体内已有果子空间,再多的小天地对他也没有用。
四头巨大无比,长着翅膀,系着粗大幽黑锁链的金猊如来时般,拉着战车撕风裂云,往前狂奔。
眨眼间,一去千里。
极远处几堆废墟突然炸开,露出几尊兽首人身的魁伟大汉,紧紧盯着战车离去身影。可惜公良等人都没看到,也不会知道废墟里面竟然还藏有妖族。
第十章 天钧来历 妖猿齐天
“师尊。”
回转宗门,叱灵儿带几位师弟来到长梧师尊洞府,向他禀报仙庭遗迹发生的一切。
长梧闻言,立即手书玉符抛入虚空。
空桑山外空间荡起一阵涟漪,玉符从中遁出,疾速飞入山巅宗主主事大殿。
今日,是妙道仙宗每季例会。宗门长老,六洞九峰十二仙府的执掌者和各院院主、诸殿殿主,纷纷与会。蔡贤初高坐殿上,凝神倾听鹤云峰峰主的报告。
这几年,蔡贤初执掌妙道仙宗也算是历练出来,处理宗门事物越来越得心应手,越来越有宗主气度。
妙道仙宗上下,不管是长老,还是弟子,对此都很满意。
一道符光自外掠来,蔡贤初伸手接住,就听符中传来师尊话音。
片刻后,蔡贤初望着与会众人道:“看来今日所议之事,又要多上一件了。”
很快,上古仙庭遗迹发生的事就传遍东土各宗。东土大宗对此非常警惕,未免妖族余孽死灰复燃,重演妖族乱世之祸,就联合各宗强者,前往上古仙庭遗迹,扫除潜伏其中的妖族余孽。
更有人因此提议东土大宗,联手击杀分布东土境内至尊以上,包括至尊境界的妖族强者,以防妖族再次壮大。
毕竟,妖族繁衍能力惊人,崇尚的又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很容易出强者。
对此意见,东土各大宗门不取。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自由霜竞天。东土大陆像一面大湖,各大小宗门是湖中鱼虾。鱼虾在湖中太安逸,长大后只能成为桌上美食。妖族和各类异族就像一条以鱼虾为食的凶鲶蛇鳢,搅浑湖水的同时,还不断追赶鱼虾前行,不至于让它们太安逸,成为只会长肉的庸物。
这种事看起来很残酷。
可修行路若一帆风顺,太过平坦,没有经历过磨难困苦,注定如温室中娇嫩的花朵,一旦遇上雨雪风霜,就会摧折冻伤淋病冷死,注定走不了多远。再者修行界远不像表面那么友善,处处潜藏杀机,一着不慎,便有殒落风险。更何况证道真仙后,飞升天外还会遇到其他天地的各类强者。自身不够强大,早晚是化为灰灰的下场。
若是如此,还不如死在东土,死在母地。
虽然话不好听,但这就是事实。
长梧发完玉符,看着公良说:“你修成先天雷体,不灭真谛又到第八层归真境界。归真之境,返其本来,抱朴守真,性命归一,乃是证就真仙大道前,将精、气、神三宝融入天地烘炉,锻打夯实,回到最原始淳朴本真的状态,也就是道经上所说的‘绳绳不可名,复归无物。’,但你显然还没到那境界。
精、气、神三宝强大是强大,却各行其事,所以本命法宝一受攻击,就会损伤,牵连心神。否则本命法宝当坚如磐石,万物难伤。”
“师尊教训的是。”公良惭愧道。
“经此一事,你当认识己身不足,回去切不可再像以前那般惫懒,要努力修行,争取早日证道真仙,超脱天地之外。”
“徒儿明白。”
长梧看公良态度不错,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将你本命法宝唤出来,让为师看看。”
公良连忙将阴阳道轮从果子空间取出。在果子空间内能看到外面情形,米谷知道粑粑已经回到宗门,见他只拿自己法宝,以为粑粑忘了他,急忙跟粑粑说要出去。
公良自然随其所愿。
米谷一出来,看到长梧和叱灵儿他们,咻的一下,飞到粑粑背后躲起来。片刻后,才又从粑粑肩膀上,露出眼睛偷偷摸摸往外看。
“米谷,还不过去拜见师祖。”公良说道。
虽然感觉师祖好厉害,有点怕怕,但米谷还是听粑粑的话,飞过去跪在地上,童声童语的叫道:“米谷拜见师祖。”
“哈哈哈,乖孩子,起来吧!”长梧大笑着扶起小家伙。
米谷起来,又懂事的向叱灵儿、东皋君、赤章曼柏行礼道:“米谷见过诸位师伯。”
“不用多礼。”叱灵儿三人看到她娇俏可爱的模样,都笑了起来。
米谷都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咻的飞回粑粑身边,比手划脚兴奋的跟粑粑说自己对付破棍棍烂滚滚臭棍棍的丰功伟绩。说完,就眨巴着眼睛,歪着小脑袋看粑粑,好像在说:“粑粑,偶好厉害吧!快夸偶!快夸偶呀!”
“我们家米谷真厉害。”公良不失所望的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
听到粑粑的夸奖,米谷开心的转了个圈,一条九彩尾巴甩得都快断了。
长梧看了看刺穿阴阳道轮的混元天钧,向公良问道:“此物你想如何处置?”
混元天钧似乎感受到自己处境不妙,奋力挣扎起来。可惜浑身上下被随心如意擎天柱化成的锁链紧紧锁在阴阳道轮上,怎么挣扎也无法挣脱。
米谷见破棍棍烂棍棍臭棍棍竟然还敢动,就将天鼓挪到胸前,取出金瓜小锤锤敲动起来。
混元天钧一下老实,不再动弹。
“哼”
米谷傲气的将天鼓挪回腰间,抓着两柄金瓜小锤锤,挺着小肚子威武的浮空踏步,走到公良身边道:“粑粑,臭棍棍不老实,要用鼓鼓打它才行。”
公良看到她的样子,脸皮微微抽搐。
平时在家这样也就罢了,现在在师尊和师兄面前还这样,感觉好幼稚,好丢脸的说。
长梧和叱灵儿他们倒不以为意,反而因为她的可爱天真笑了起来。
待他们笑过后,公良正色道:“师尊,徒儿打算将此物融入本命法宝。如此,不只能增强阴阳道轮威力,还能磨砺修为,可谓一举两得。”
“此事恐怕很难,但可一试。若成功,你这法宝品阶足可媲美真仙。”
长梧看着公良和叱灵儿等人说道:“你们恐怕还不知道这东西的来历。当年元古神猿与天界众神一战,导致神庭破碎,灵气流失,先天神灵或远遁天外,或封印自身。
自此数个纪元,灵气才又恢复到鼎盛时期。
因为先天神灵不再,古仙一脉因此崛起,并在破碎神庭之地开辟仙庭,一统天地,管治苍生万灵。
当年妖族势大,不服管制,却缺少一妖领头对付日益强大的仙庭。有一妖猿,乃天地蕴育而生,天生神灵,善聆音,察事理,晓阴阳,避死延生,万物皆明。其应时而起,强本族,效仿先辈神猿,收天地金英入大地烘炉炼铸混元天钧。
又广聚群妖,禁制一域,号曰‘齐天’,谓高与天等,意图与仙庭分天地而治。
可惜最后以失败告终,仙庭也未能保全,被妖族打碎,只剩下残垣断壁散落各地。天地灵气也因此再次流失,不再适合古仙修炼。幸存众仙便出走天外,这才有了人族崛起。
这些事在一些古老典籍都有记载,就不再细说。
为师想说的是,此物来历非凡,又有器灵,甚难炼化,你可还愿意将其融入本命法宝中。”
“徒儿愿意。”公良十分肯定的说。
“那好,你且先回去休息几日。待过几天,为师再带你前往雷祖洞秘境,取雷火熔浆炼化此物,以你先天雷体之能,当可事半功倍。”
“多谢师尊。”公良大喜道。
长梧摆摆手道:“去吧!出门几日,也该回家看看,叱灵儿你们先留下。”
“徒儿告退。”
公良拜了一下,就收起阴阳道轮,带米谷离开洞府,驾玉舟回钓鳌岛。驭舟飞空,宗门景物从眼前一一掠过,十分赏心悦目。看了一会儿,他心中感慨不已,不过是出门几天而已,竟然有种归心似箭的感觉,看来自己是真的将钓鳌岛当成家了。
想当年,自己单身狗一枚,在外租房写书。
写累了,就停下;呆闷了,就出门走走;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日子过得何其潇洒。一点也没有回家的冲动,念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