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1997 第391节
作者:
胖一点 更新:2023-01-17 12:41 字数:4152
《绣春刀》这部电影,谈不上特别惊艳,但是各方面都看着不错,属于综合指数比较高的电影。
虽不像那些经典电影让你反复咂摸,但多刷个一两遍,也不会觉得腻。
当然,《绣春刀》也不是一点毛病没有,比如角色相对来说比较压抑,男主甚至有点不太讨喜,剧情上也有一些瑕疵。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原版电影就是打算拍成悲剧式结尾,走文艺电影的路子,后来碍于现实,改了结局做成商业片,这才让《绣春刀》看的有点别扭。
或许也不能说是别扭,因为电影说的古代小人物在官场厮混,本来就是艰难挣扎。
有些观众或许看着不爽,但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真实,另外一批还很欣赏这种感觉。
只能说千人千好了……
虽然有瑕疵,但整体瑕不掩瑜,所以朝鲜版本的《绣春刀》针对原版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动,但是也做了一些修改。
比如最后的结局,男主和丁修追杀反派与清兵对决,很多人都觉得突兀,这就是为了商业妥协硬加了一场决战高潮戏。
其实曹轩觉得这场高潮戏还不错,尤其是从商业角度,极大舒缓了前面的压抑。
如果按照原版导演设想的那么拍——
男主把兄弟坑死,然后打算带着两个女人离开,碰上了仇人也不想动手,而是打算各归各路,还是反派怕他耍诈,杀了过来,双方打了一下,然后开放式结局。
曹轩也不敢肯定这样拍艺术层次是不是更高,但一定知道买票的观众要骂人,而且男主的人设再也救不回来了。
所以曹轩仍然保留这段关外戏,未免突兀,中间加了几个小铺垫。
让观众明白反派和关外早有勾勾搭搭的联系,所以一出事就跑路投清,尽可能的消除这种突兀感。
其他的各种小细节还好说,主要曹轩一直考虑到《绣春刀2》,也就是前传《绣春刀刀之修罗战场》。
虽然后续要考虑到票房以及其他方面才会正式确定立项拍摄,但是该做的准备也会提前做。
不像原版的《绣春刀》和《绣春刀2》。
明显能看出来是为了蹭ip,两部电影的联系很牵强,与其说是前传,不如说是平行时空,很多细节都对不上。
最严重的就是时间线,前传是崇祯登基,三个月之后流放魏忠贤。
如果按照两部电影的剧情,沈炼这个男主,在短短三个月之内,深爱两个女人并为之拼命,而且和卢剑星两兄弟的感情,也不是三个月就能体现出来的。
并且沈炼在前传官职属于中层,而且名气很大,到了《绣春刀》就变成了无名之辈,某种程度上也违背设定。
虽然这种系列电影,类似的设定有出入很正常,哪怕是好莱坞许多系列电影也有各种各样的纰漏。
但既然要打出《绣春刀》系列,甚至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小型影视宇宙,那么设定细节方面还是要做好。
既然有前传,也不是不可以有续集,沈炼来到苏州,同样有故事可以拍。
甚至人气足够,吴景饰演靳一川和段龙饰演的丁修,都可以出番外电影或者电视剧。
野心再大一点,《绣春刀》电影里的卢剑星和沈炼可都是锦衣卫世家,那就意味着可以拍他们父辈祖辈的故事。
什么明朝三大案、朱厚照落水身亡、朱祁镇哥俩的夺门之变,到时曹轩扮演沈炼的祖先沈xx出马,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绣春刀》宇宙。
当然,这只是一个设想,观众是否对《绣春刀》这个ip宇宙买账,又能买多久的账很难说。
所以目前为止,曹轩只是考虑到《绣春刀2》,会在电影留下一些铺垫和解释,形成联系。
比如在《绣春刀》里,高圆圆饰演的女主,并不是沈炼所爱,而是前传女主北斋的妹妹。
沈炼喜欢的是北斋,而之所以喜欢北斋,是因为她是他老师的女儿,老师被锦衣卫灭门,他在这里面起到了间接助攻的作用,于是心中有愧。
所以在前传拼命救北斋,后来被北斋打动,又愧又爱,让他愿意为了北斋而拼命。
前传剧情结束后,沈炼想去找北斋,但是怕小心眼的崇祯灭口,所以留在京师,顺便找她的妹妹。
后来打听到教司坊的女主周妙彤,确认其是北斋的妹妹,想救人,但没钱,只能默默守护。
为了能够获取周妙彤的信任,同时帮她避免一些侵害,沈炼假意倾心。
至于为什么不提北斋,是因为涉及崇祯的丑事,不把小姨子带到对方面前,沈炼是轻易不会说出这个秘密的。
后来为了周妙彤去救人,一方面怕周妙彤寻短见,同时也是想到当初他和北斋的事,性情了一把,助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如果这样解释的话,不敢说完美无瑕,但起码更合理一些。
原版电影似乎也有这个意思。
北斋的闺名就叫妙玄,也是父亲被锦衣卫灭门,后来送监时跳河被崇祯派人救下,时年14岁,周妙彤名字里也有一个妙字,家里被灭门时12岁。
虽然电影从始至终没有挑明两人之间的关系,但很难不令人联想。
不然怎么说,都无法合理解释,沈炼在三个月之内疯狂的爱上了两个女人,并为她们出生入死。
曹大官人表示太离谱,脚踩两只船也不是这么踩的………
而且如果沈炼真的两个都爱,都相当于他连续给两个女人当了备胎,这也太特么惨了,曹轩不想演这么窝囊的角色,所以周妙彤还是小姨子吧。
此外按照《绣春刀》的剧情,哥仨关系那么铁,生死相托,三个月的时间太牵强了。
所以设定三人早就认识,但在前传那段时期,另外哥俩外出公差,这才导致沈炼孤军奋战。
同时因为前传的事件,沈炼有意低调,所以事事以大哥卢剑星为首,但实际上的三人小团体中,还是以他为主。
到时,这些都会在《绣春刀》和前传电影里提及,尽量达到时间线和设定完整。
关于这点,其实几个演员也心中有数,毕竟剧本种种暗示,确实让人猜测有出前传或者续集的可能,不少人还想打听一下。
尤其是段龙和高缘缘这种活着的角色,但是曹轩没多说,除了和徐老怪这个导演聊了聊,其他人都没有明确表示。
还是那句话,一切以《绣春刀》的票房情况来看。
《绣春刀》票房失败,相当于这个ip凉凉,他说的再多,也不会继续投钱。
而如果票房给力,甭管是前传、续集还是番外都可以商量。
曹轩到剧组之后,回家看了看父母,东西二宫转了一圈,交交公粮,又去一趟春晚节目组报道,然后就踏踏实实回《绣春刀》剧组拍戏。
………
徐老怪虽然心思大半都在《七剑》那边,但也不是全然把《绣春刀》当做后娘养的。
毕竟繁星的制片团队不是吃干饭的,所以徐老怪不敢糊弄曹轩,还是下了些心血的。
同时,繁星精致的服化道和后勤配给,以及扎实的剧本和水准之上的演员,也让徐老怪慢慢的转变了心态。
大多数的导演,尤其是徐老怪这种名导,在电影拍摄期间就能给电影打一个大概的分数。
王京就说过,他看《长城》时就知道老谋子恐怕拍了一半就心里明白这电影没戏。
但没办法,人力物力都投进去了,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拍,不能把项目砸在手里。
同样的道理,在服化道、剧本剧情和演员方面几乎没有什么短板,导演自然而然会对电影产生信心。
当然,这里面的导演印象很多时候存在一定的滤镜,比如《逐梦演艺圈》,大家都觉得是个大烂片,毕导就觉得拍的特别好。
陈大导就更别说了,滤镜狂魔,可以凭空给自己的电影添加无数光环,观众觉得烂,是因为普通人和他差的层次。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嘴硬,这也是很多导演的通病,就算明知道自己翻车拍了烂片,还会用各种各样借口给自己找补,或者就是嘴硬不承认。
这里面有导演自身的原因,也有碍于背后投资方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乱说。
像王京这样爽快承认自己拍的就是烂片的导演,太少太少。
所以,导演对电影质量估算准不准,主要看导演个人理不理智的,如果角度客观理智,那么大致区间还是有谱的。
徐老怪不是傻子,就算他一时没反应过来,身边还有一位精明的老婆施男生
这位和徐老怪是知名夫妻档,也是赫赫有名的香江新艺城七怪中唯一一名女性,号称新艺城管家婆。
施男生是香江顶尖制片人,徐老怪如有如今的成绩,她有一半的功劳,这两年被挖到寰亚担任高层。
不管是能力、头脑,还是专业眼光,施男生比徐老怪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初徐老怪犹豫接不接《绣春刀》,就是施男生力劝他同意的,并且一力打包了《七剑》的制片工作,给徐老怪争取出几个月的档期。
之所以如此,施男生一方面是看好这个剧本,另一方面就是想和曹轩这个内地新大佬打好关系。
后来等徐老怪拍摄《绣春刀》时,施男生也两次前来探班,看到了剧组的情况后,悄悄再劝徐老怪。
“老爷,《七剑》那边收一收心,我看这部电影有前途,你要好好拍,两面多开花更好。”
徐老怪之前的《蜀山》,让他如今在许多电影老板面前不怎么吃香,所以他急于再推出一个让他翻身的电影。
本来他把希望寄托于《七剑》,听了老婆所说,他觉得《绣春刀》也有很大几率帮他一把。
所以自那以后,徐老怪暂时放下《七剑》,对《绣春刀》这部电影日渐用心,
作为武侠电影的代表导演,在其他方面不拉垮,且徐老怪本人全力以赴的情况下,《绣春刀》的拍摄质量极有保证。
曹轩进组两天,就感受到这种名导的能力,画面、走位、表演都有着精准的要求,拍起戏来既流畅,效果还好。
以至于几天过后,曹轩对徐老怪的态度明显温柔亲近许多,
原因自然不难理解,繁星一直缺电影导演坐镇,与徐老怪这样出品相对稳定的名导建立长期合作,对曹轩来说挺有诱惑力。
徐老怪还多少有些端着,施男生就识趣很多。
对夫妻俩而言,搭上一家内地大公司利大于弊,就算不长期合作,关系处好了也方便拉投资。
曹轩和施男生接触了一次,觉得这女人不简单,确实是难得的贤内助,可惜徐老怪雄心不老,最终离婚收场。
当然,曹轩也没有资格说人家,他也不在乎人家的私生活,如何能给自己带来益处才是他更关心的。
………
室内,炉火的火苗轻轻跳跃,曹轩一身古装棉服,头上扎着头巾,坐在房中。
高缘缘一身清凉里衣,面无表情,望向曹轩,主动招呼道。
“来床上睡吧。”
曹轩微微低下眼睑,不去看高缘缘,声音清亮:“我一会还要就回衙门,你睡吧。”
高缘缘徐身迈步向前,带着几分轻讽和好奇道:“你这人真有意思,来暖香阁花了钱却不上床,京城里你是独一份。”
曹轩没有回话,看向高缘缘那张脸,似有追忆,但马上起身站坐至一边。
“我坐这就好。”
缓了缓,听到门口其他客人叫嚣着要睡周妙彤的叫骂,曹轩拳头握紧,但想到了什么,瞬间松开,沉声道。
“再等等,等我攒足了银子,赎你出去。”
高缘缘笑了,脸上带着几分自嘲:“我的沈总旗,就你那点俸禄,赎我?况且这是教司坊,没有刑部的批示,谁也出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