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写狗血文火了 第110节
作者:
二木则林 更新:2023-12-03 20:23 字数:3229
这些人里,只有陈三和苟二牛比较正常。
但因为苟二牛时常要与灵虎外出作战培养默契,也增加对敌经验,所以盛文最后是跟这位年长自己十岁的陈三比较谈得来。
某日上完夫子的课,趁着休息的时候,他便好奇问道:“你叫做陈三,你妹妹叫做陈六,我在学堂读书的时候,还有个同窗叫做陈十二。”
“所以你们陈氏一族,都是如此取名的吗?”
闻言陈三的表情顿时变得有些复杂,“不错。”
“在我们陈氏一族,只有考中举人功名才能够取字,亦或者五十岁以后,也可以给自己取一个字,不然就只有按照排行喊。”
“你的同窗叫陈十二,那他便是在族中排行第十二了。等他考上了举人,那就可以把陈十二换成陈某某,不然一直到四十九岁,他都要叫陈十二。”
盛文恍然,“原来是这样。”
……
九人学习的这段剧情,傅文钰足足用了两章来描述。
这是为了让读者熟悉九个人的性格特征,方便后续剧情的展开。所以这段剧情铺垫完成之后,便到了盛文等人出发的时候了。
淮南道巡察御史亲自带路。
“诸君,请!”
他话音一落,便有一只金雕从他腰间的灵兽袋飞出,变成小山一般大后于众人上空盘旋。那是巡察御史契约的灵兽,原来他跟苟二牛一样,走的是御兽一道。
盛文是第一次见如此大的灵兽。
而且这只金雕不但大,还非常的通人性,与那位巡察御史一应一答,还会配合着飞低一些,好让他们这些还不能长久飞行的秀才们能够跳到它那布满了金灿灿羽毛的背上。
盛文悠然生出了一种自己也养一只的想法。
于是他好奇问道:“二牛,金雕都是这样的吗?我听师傅说有一种灵丹,可以让没有修行过御兽术的人也能契约到灵兽,是不是真的?””
苟二牛也非常艳羡,苦笑着摇头道:“不是所以的金雕都是这一只。”
“事实上我听书院的夫子说过这只金雕,它能长这么大是因为它有一丝大鹏的血脉,寻常的金雕大概也就是跟我们的房子差不多吧。”
“好的灵兽可遇不可求。”
苟二牛想了想又道:“至于你说的灵丹,我并没有听说过。因为我们契约灵兽,都是咬破指尖,将自己的血按在灵兽的额头,再配合相应的心法驯服的。”
“你说的灵丹我得回去问问夫子们。”
听到这话后,盛文很是遗憾。
因为御兽的心法学起来是比较难的,耗费的时间不可计数。而为了早日考上举人,他的时间浪费不得,得用在关键的时候。
或许等自己考中举人后可以尝试一番?
盛文暗暗想着。
说话间,金雕已腾空而起。
它翅膀一摇,便已飞出去了几里地,然后再是一扇,便又是几里。难得的是这只金雕飞得这么快,它的背部却很是平稳,几乎不见摇晃。
盛文等人也借此机会,看到了以前从未看见过的风景。
三日后,他们来到了巍峨壮观的皇城。
……
写到这里,傅文钰放下了笔。
他之所以描写这段关于如何与灵兽签订契约的剧情,是为了让盛文以后也有与灵兽契约的机会,增加他的实力。
毕竟哪个修仙文主角,没有强大的灵兽呢?
但没想到这一章发出去后,却发生了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江州的某处,本次院试的案首季秀才高中之后,很快便定下了一门亲事。如今他家的管事正领着几个下人按照单子清点聘礼,准备第二日送到女方家。
但数着数着,却发现少了一只雁。
拿着聘礼清单的管事顿时额头冒汗,着急地四处询问:“雁呢,怎么少了一只?下聘礼的雁得成双成对啊,你们有谁看见雁了吗?”
其他人纷纷摇头。
“没看见,我来的时候就只有一只。”
“我昨天倒是看到了两只。”
“我也没看见,好像今天过来的时候就只有一只了。”
管事脸色大变,“那还不快找!”
“如今城里许多人家结亲,这两只雁是管家好不容易才准备妥当的,难得的是它们的毛还是同一种色,送到未来的大少奶奶家非常妥帖。”
“买回来后就绑得结结实实的,难道还能飞了不成?”
“快去找!”
于是众人一哄而散,从放置聘礼的耳房一直找到了花园、花厅、堂屋等等地方,但都无功而返。最后焦急万分的管事甚至往厨房去了一趟,在一堆鸡毛里找来找去,就怕哪个不长眼的将大雁当做是鸡给炖汤喝了。
好消息的没有发现大雁的毛,坏消息是依然没有找到。
而这番动静,也惊扰到了主家。
季秀才父母吓了一跳。
要知道大雁可是‘鸿雁’,在婚事里是代表着吉祥意思的。一双大雁不见了一只,而且还是莫名其妙不见的,那可是不祥之兆。
当事人季秀才倒是显得淡定,他想了想,问道:“二少爷今天出门了吗?”
管事茫然回答:“没有呢,二少爷今天一整天都没出门。”
于是季秀才转身,往弟弟院子里走去。
而此时季家二少的房内,窗门紧闭,今年不过八岁的季二少正盘腿坐在地上,怀里还抱着众人九寻不至的大雁一只。
他把大雁拎到自己身前,沉思着道。
“唔,话本里说想要和灵兽缔结契约,得取手指上的血,然后印在灵兽的额头。如此它便能听懂我的话了,非常神奇。”
“我虽然没有金雕,可有大雁啊。”
“大雁一样能飞!”
“所以要不要试一试呢?”
正在这时,房门忽地被推开了,季二少抬头一看,便发现他哥正朝着他冷笑。
“你想试什么?”
第106章
年少无知的季二少不知人心险恶, 看到他哥进来还很高兴。
他麻溜地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像拎鸡拎鸭一样提着被绑起来,不甘地扑腾着翅膀的大雁对季秀才道:“大哥,你看这只大雁。”
“《科举修仙》话本里说, 缔结灵兽契约最简单的方式, 便是将自己的血滴入灵兽的灵台,也就是额头的地方。而指尖直通心脏, 所以指尖血效果最好, 我刚刚正想试试呢,可是咬破指尖一听就好痛。”
“大哥你说我能不能用鼻血啊?”
因为季二少前些日子偷喝了季老爷的补品,留了好多鼻血, 所以他才有此一问。觉得流鼻血顶多就是晕晕的,不疼。
季秀才:“……”
因为江州和柳州相隔不远, 一日便可抵达,所以柳州小报总是很快就流传到江州。作为江州年轻读书人里的佼佼者,他同样看过《科举修仙》话本。
但用鼻血和大雁签订契约?
闻所未闻!
是以季秀才深吸一口气,沉声问道:“那你既然要试,怎么不选厨房的鸡鸭,而是选了我用来做聘礼的大雁?”
他在‘聘礼’二字上加了重音。
但季二少没听出来, 反而理直气壮地道:“鸡鸭不会飞啊,而大雁会飞。大哥, 试验成功的话我要骑着它上天的,当然是大雁最好。”
“我特意挑了最好看的这只。”
说完季二少还一手抓着一边翅膀, 将自己精心挑选的大雁展示给哥哥看, “你看, 它可精神了,我一眼就相中了!”
季秀才沉着脸, 气得半响没说话。
而这时,季老爷等人已经过来了,季老爷听完小儿子的话后顿时心头火起,抄起鸡毛掸子就往小儿子的方向冲去。
“不像话!”
“竟敢霍霍你大哥的聘礼。”
“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季二少手一松,大雁便掉到了地上,整个人也开始在屋内抱头鼠窜,“哎呦,疼疼疼,爹你别打了别打了。”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爹……”
季秀才冷哼一声,弯腰将没什么精神的大雁捡起来递给管事,吩咐他好生照料,然后也慢条斯理地撸起袖子,准备好好地教训一下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至于后一步赶来的季母,同样脸色铁青。
“反了天了。”
“竟然连你大哥的聘礼也敢动!”
……
而类似的场景,别的地方也有。
刘昌淼在看到话本里的陈六使出御剑术的时候,顿时眼睛一亮。
他喊来自己的小厮。
“快,我的剑呢?”
“把我的‘云霄剑’、‘奔雷剑’、还有‘重云剑’统统拿出来。我也要学御剑术,我也要御剑飞行,傅先生在话本里说剑修是最厉害的!”
同样看过了《科举修仙》的小厮飞快点头,从八宝架上取下了之前买《重生之藏宝图》这篇话本附赠的‘重云剑’,以及另外购买的‘云霄剑’及‘奔雷剑’。
“少爷,您要哪一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