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2节
作者:雪映红梅      更新:2023-12-04 15:52      字数:5088
  最主要的是方轶觉得李书明说的有道理,目前他可以依赖的好像只剩专业知识和母校的牌子了。
  “你没听说那句话嘛,挣钱的买卖都写在刑法里,挣大钱的买卖都写在反垄断法里。
  不管是反垄断法还是刑法,又或者其他法,只要当事人有钱赚,出了事,打官司肯定愿意出大价钱请律师。
  毕竟都是蹲大牢,吃花生米(挨枪子)的事,又或者涉及到自身的重大利益,只要你专业够强,能摆平,钱还不是大把捞啊!
  你听我的,往这个方向去发展,肯定能赚到大钱!”
  方轶眼睛一亮,若有所思道:“嗯,好像有点道理。”
  人在面临多项抉择的时候,经常会出现选择性障碍,但是一旦想通透,又会转眼间做出选择,方轶也不例外。在李书明说完后,不到两分钟他便确定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做律师。
  方轶铁了心的想出人头地,所以他不再一心求稳,他要放胆去搏一个未来!
  一周后,方轶毅然决然的辞去了大学讲师的工作,然后走进了正义律师事务所的大门,这是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共有七名专职律师,其中只有两名工薪律师,其他都是提成律师,办公场所是个百十来平的门脸房。
  之所以选择这家律所是因为方轶之前在学校工作时做兼职律师,律师证就挂在这家律所,是朋友介绍的。
  “方律师,我早就劝你来所里做专职律师,这次你总算是想通了!以后咱们一起发财!”正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孙正义看着方轶,笑眯眯道。
  孙正义是个胖老头,一头银发,总是笑眯眯的,已经六十九了,仍然死死把着律所,没有退位让贤的意思。
  “主任,咱们之前谈的条件?”方轶要确定下待遇,以免孙正义临时改变主意。
  “没问题,仍然按照咱们之前谈的办,你也知道咱们这小县城,收入有限,所以底薪这块只能给你一千五百元,代理案件有提成,自己的案子提百分之六十,所里分配的案子提成百分之二十。”
  孙正义早就盘算过了,正义律师事务所不过是县里的一家小律所,案子的律师费普遍不高,大部分收费都在一千元至五千元之间,一年到头律师费过万的案子虽然有,但是却不多,要是碰上个大案子律师费收到五六万已经算是撞大运了,律师们会打破头抢着做。所以即便给律师百分之二十的提成也没有多少钱。
  而工薪律师的底薪孙正义觉得不能给的太高,否则就没有干活的动力了,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月一千一百元,工薪律师每月一千五百元,他觉得刚刚好,只有饿着点工薪律师才会卖力的干活。
  “主任,我的专职律师证多久能办下来?”方轶问道。
  收入虽然比在大学当讲师时少了不少,但是代理案件有提成,相当于底薪固定,上不封顶,当然上不封顶也要有本事拿才行,这一点方轶拎得清。
  “大约一个月左右吧,咱这边审批很快的。你把文件准备好,我安排人帮你跑手续,这段时间你要是有空先在所里帮着谈谈客户,谈成了有提成!有事你就先忙你的,工资从你转成专职律师开始计算。”孙主任笑呵呵道。
  “好,谢谢主任。”方轶说完把申请文件交给了前台,然后离开了律所。
  自打离婚后,房子给了媳妇和孩子,之前媳妇曹晓慧见他没地方去,暂时同意他住在家里,现在工作已经定下来了,是时候腾房了。
  一周后,方轶在距离正义律师事务所不远处的一个新建的小区,一个月三百元租了个小开间,大约四十平。
  这个小区是去年才建成的,开发商是本地的一家建筑公司,本以为可以搭上房地产开发的浪潮大赚一笔,结果楼盘开发完后,房子却滞销了。县里有钱的人家都去市里买房,没钱的再便宜也不买,这座新楼盘在丈母娘经济的带动下只卖出去了少部分。
  后来开发商玩起了售后回租,再出租的业务,总算是有了些收益,方轶便是众多租房者之一。
  方轶刚搬完家,打算下楼去菜市场买菜做晚饭,恰在此时孙正义的电话打了过来,让他过去帮忙。
  现在的方轶不想放过任何一次赚钱的机会,只有工作才能让他找回自信,才能涅槃重生。
  “主任,什么事?”方轶快步走进正义律师事务所时,孙正义正在给一位律师安排工作。
  “方律师,一会儿来位当事人,是个刑事案子,你在大学里不是教授刑法嘛,这个案子要是谈下来,你来做。”孙正义笑道。
  “可是我的律师证还没发下来,能行吗?”方轶心中有些忐忑。
  代理刑事案件与代理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开庭时如果律师转所律师证没有办回来,可以找司法局开证明交到法院,后期律师证办下来再补交手续,不影响案件的代理。法院的要求没有那么严格。
  但是刑事案子可不行,无论是去看守所会见还是去法院开庭,没有律师证连门都进不去,看守所和刑庭的法官可不认司法局的证明。
  “没事!这个当事人来过一次了,之前是另外一位律师接待的,但是没谈成,这次又过来咨询,你先谈谈吧,到时候再说。”孙正义道。
  “哦,什么案子?”方轶问道。
  “强奸案!”孙正义道。
  “好,我准备下。”
  方轶没想到刚转到所里就有案子上门,看来人挪活,树挪死,诚不我欺啊!
  第4章 两口子还成强奸犯了?
  大约下午五点半时,预约的当事人来了,是一对老夫妻。
  “老钟,你们两口子打车过来的?”孙正义将老夫妻引到会议室后,急忙让人沏茶,看得出来双方比较熟。
  “没,我二儿子开车送我们过来的,他在外面停车呢。”说话的老者大约七十来岁的样子,头发花白,体型消瘦,往那一坐带着几分官气。
  旁边坐着的是他的老伴,长得很富态,烫着卷发,带着金耳坠、金项链,耷拉着脸,一看就不好说话。
  “孙主任,我儿子的案子我想再跟你咨询下。
  之前我去了几家律所,市里的大律所我们也跑过了,基本上都跟我说我儿子的案子问题不大,不构成强奸罪。只要肯花钱就能出来。
  咱们都是老熟人,我想再听听你的意见,到底有没有戏,能不能把我儿子捞出来。”老者道。
  正在说话之时,一位身材壮实的寸头男子走了进来。
  “孙主任,我们又来麻烦您了。我哥的案子……”进来的男子是老钟的二儿子钟斌。
  “我先给你们介绍下,这位是方律师,法大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专门研究刑法。他可是刑事领域的专家。为了你们家的案子,我今天特意把他请过来的。”孙正义正色道。
  “方律师您好,我是钟斌,这位是我父亲和我母亲。”钟家老二钟斌看向方轶道。
  “您好,麻烦您把案件的情况介绍下。现在案子到什么阶段了?”方轶很快进入了状态,心中有些兴奋。这可是他转到律所后接待的第一个当事人。
  “方律师,我儿子是冤枉的,夫妻间的事怎么能算是强奸呢!警察净瞎搞!”老钟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慨一拍桌子,大声道。
  方轶听完一皱眉,看向钟斌,希望从他的口中了解案件的详情。
  “爸,你先消消气,我先跟方律师介绍下我哥的案子,听听方律师怎么说。”钟斌安慰道。
  “老钟,别生气,事情已经发生了,咱们得想办法解决。走!咱们到我办公室坐坐,最近我弄了些好茶,你尝尝,让钟斌跟方律师聊。”孙主任怕老钟再次暴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破坏谈案,将他们两口子请走了。
  老钟夫妻跟着孙主任去了主任办公室,会议室内只剩下了钟斌和方轶。
  “这事其实真不赖我哥,从前年开始,我哥跟我嫂子就开始闹离婚……”钟斌将自家大哥的案子介绍了一遍。
  前年的时候,钟斌的哥哥钟文与媳妇楚红闹离婚,两口子打的不可开交,警察上了无数次门,居委会的大妈劝的唾沫都干了,最后双方还是闹上了法庭。
  去年法院驳回了钟文的诉讼请求。时隔半年多,钟文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三个月前判决双方离婚,双方对法院判决离婚均没有争议,但是钟文对判决涉及的财产分配有异议,嚷嚷着要上诉,但是后来一直未提交上诉状。
  就在判决后不久,钟文在外喝了点酒准备回家睡觉,一进门正好看到楚红在收拾衣物准备搬家。
  钟文兽性大发,从后面抱住楚红就想发生x关系,却遭到楚红激烈的反抗。楚红想挣脱逃走,却被钟文死死按在床上,双方撕扯起来,楚红终究是女性,身弱,最终双手被钟文用皮带捆住。
  钟文不顾楚红的反抗,对她采用扇嘴巴、抓、咬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当天晚上,楚红哭哭啼啼的下了楼后立即拨打妖妖灵报案,很快警察上门将正躺在屋内床上睡觉的钟文抓获。钟文对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经法医验伤,楚红多处软组织挫伤、手腕部存在因捆绑导致的淤青,胸部存在明显的抓伤和咬伤,被害人确实被x侵过。
  此后检察院下了批捕文书,钟文被押入看守所,不久之后案件便被移送到了法院,准备开庭审理。
  钟家找了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但是却一直没有委托律师,为开庭辩护做准备。
  看完手中的离婚判决书,方轶看向钟斌:“你哥哥是哪天被抓走的,事发当天是几号?”
  “是十号,当天我正跟客户在谈生意,突然接到我妈的电话,说我哥被抓了,结果生意也没谈成。日子绝对不会错。
  我明白您的意思,当时我们去咨询其他律师时,其他律师也问过这个问题。他们说十号事发当天,离婚判决书还没有生效,从法律上讲我哥跟我嫂子还是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事不应该被认定为强奸罪,所以他们都说这案子即便到法院也没关系,花钱打点下,就ok啦!
  我觉得如果我哥真不构成犯罪,人早就放回来了。即便公安机关抓错了人,检察院难道也不懂法吗?这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我之前通过关系找人问过,据说我哥这案子检察院内部也有不同意见,所以我心里没有底儿。”钟斌道。
  “嗯,我明白您的顾虑,之前我曾经碰到过类似的案件,那是在几年前,是否是首例我不敢说,但是这类案件报出来的确实不多。在理论上,我们管这类行为统称为‘婚内强奸’。
  应该说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x关系,丈夫能否被定义为强奸罪,大家还是有争议的。”方轶不自觉的进入了教师的角色,仿佛在给学生讲解案例。
  “婚内强奸?!这都领证结婚了,还构成强奸啊!两口子滚床单还滚成强奸犯了!?”钟斌瞪着眼,惊愕的看向方轶。
  方轶一笑:“不是这个意思!
  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看具体案情,您不用这么紧张。
  其实从正常的夫妻关系来说,夫妻之间有同居并发生房事的权利和义务,谁都不能否认这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
  夫妻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夫妻关系确立,这就是对同居义务所作的肯定性承诺,这种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始终有效,非经法定程序不会自动消失。
  因此,在结婚后,不论是自愿同居,还是一方强行逼迫另一方同居,发生x行为的,丈夫或者妻子均不构成强奸罪。”
  第5章 凡事要做最坏的打算,往最好的方向努力!
  “哦!吓我一跳,我以为我们两口子结婚这么多年,一直在犯罪呢!”钟斌轻轻拍了拍胸口道。
  “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还有另一种说法。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一平等关系当然包括夫妻之间x权利的平等性,即夫妻双方在房事时,一方无权支配和强迫对方,即使一方拒绝或者自始至终不接受对方的房事要求,也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其实现如今无x婚姻还是挺多的,有些人的想法还是很前卫的,完全精神化!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关系的行为。
  该规定并未排除以妻子作为强奸对象的强奸罪,因而强奸罪的主体应该包括丈夫。”方轶道。
  钟斌的小心脏再次乱窜起来,一脸关切道:“方律师,咱们能不能别这么忽上忽下的,我的小心脏受不了!
  我不关心婚内强奸这说法是怎么来的,我就想知道我哥哥是怎么进去的,到底有没有犯罪!
  方律师,您给我说个准信吧,我哥到底够不够成强奸罪?”
  “您别急!就目前您提供的案件材料来看,这个案子事实部分很简单,您哥对事实也不否认。
  按照现在主流的观点,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是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的,也就是说不管一方用何等方式与对方发生x关系均不构成强奸罪。
  而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比如双方处于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已进入法定的婚姻关系解除程序,虽然双方之间仍然存在婚姻关系,但是已经名存实亡,甚至见面就相互打骂,由此可以推定女方对双方的x行为是一种否定态度,也就没有理由再让双方承担夫妻间存在的义务。
  由此,夫妻双方的感情已发生变化,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回到您哥的案子,在法院已经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女方,也就是您嫂子,与您哥的婚姻关系处于非正常情况,只待判决书生效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您哥强行与您嫂子发生x关系,已经构成婚内强奸,也就是构成强奸罪。”方轶解释道。
  “那……我听其他律师说不构成强奸罪啊!会不会搞错了?”钟斌眼神恍惚,有些拿不定主意。
  “你可以选择相信他们,当然法院的执法标准也不是完全一致的,别的法院判有罪,咱们这边的法院不一定也会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