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浮生 第1194节
作者:孤独麦客      更新:2023-12-04 17:04      字数:4725
  邵树德来灵州一趟,自然要住上几晚再走了。
  他仔细算了算,私人房产还真不少了。
  丰州老宅、夏州婚房、贺兰山别墅、太原贺宅,长安兴道坊内还有太监们以乐安郡王名义赏赐的一套府邸。不算不知道,名下竟然有五套房——绥州、怀远新城内的都是官署,并非私人所有。
  贺兰山别墅——现在叫贺兰山行宫——内有一些侍女。
  最早的那批已经前往洛阳当宫人了,现在的都是草原诸部后来送过来的女子。草原酋豪现在也不送嫡女了,因为他们已明白这就是个火坑,女儿送过来很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圣人,那还送个什么劲?用庶女或族女代替就行了。
  当然,这也是邵树德默许的。占着茅坑不拉屎,确实也有点过分。
  后送来的这一批侍女年纪也不小了,大的已经三十多岁,邵树德也有些怜悯,打算发一批赏赐,让她们自择夫婿。年纪大的多发点,年纪小的少发些,遣散算了,不浪费社会资源。
  不过今天还需要她们忙活一下,因为邵树德在此招待关北道三位最重要的官员:巡抚使黄滔、转运使司马邺、都指挥使氏叔琮。
  黄滔今年七十三岁,去年就提出了致仕请求,邵树德一直没批。
  司马邺是原本华州幕府的官员,王卞的僚佐。投靠过来比较早,不过也没太多建树,好在他善于写文章和算账,于是被安排当一道财税主官。
  作为降将,氏叔琮的位置也多年没动了。但他似乎认命了,知道作为故梁王全忠的爱将,他比葛从周这类巢军出身、半途投靠梁王的人更难以被朝廷信任,有都指挥使的职务就偷着乐吧,看看下一代能否洗掉身上过于鲜明的政治色彩,被朝廷重用。
  “都是些山野菜,产自贺兰山,取自贺兰山,想必诸卿也不会陌生了。”侍女们将菜肴一一端上来,邵树德笑着说道。
  “党项人常说,‘肉者无甜于骨上肉’,臣老矣,却啃不了这鲜美的嫩肉,只能切点獐肉吃吃了。”黄滔说道。
  “黄卿功劳卓著,还能为朕再辛苦十年。”邵树德说道。
  “谢陛下吉言。”黄滔笑了笑。
  邵树德亦笑而不语,招呼三人喝酒吃菜。
  黄滔在灵州其实算是养老了,并不怎么管事,比起历史上颠沛流离到福建,应该心宽体胖很多了。但看他年迈体衰的样子,应该也就这一两年了。
  有些时候,他都感慨,同人不同命,有人就是长寿,有人就不行。
  说什么古代人只能活三四十岁,那是扯淡,事实上是因人而异的。
  马殷、钱镠这种武夫都能活八十左右,但李克用、杨行密却只能活五十多。
  武人如此,文人也差不多。刚去世的罗隐,活了七十八岁,韦庄也活了七十五岁,八九十岁的更是一大把,整体比武人更长寿一些。
  说白了,在医疗条件不行的情况下,寿命与你生活条件、生活习惯有关。
  武人的生活环境,更容易得一些职业病,比如胃病、心血管疾病甚至是——精神病。
  邵树德就一直劝牛礼不要暴饮暴食,他非常喜欢吃肥肉、吃蜂蜜之类的甜食,听闻已经有“消渴症”了。如果能检测的话,牛礼的血糖一定很高。
  他若死了,多半死于糖尿病——牛礼刚刚从天雄军都虞候的位置下退下来,担任淮南道都指挥使。
  “氏卿。”邵树德放下酒碗,道:“朕来灵州也有些时日了,诸县土团乡夫的操练如何?”
  氏叔琮沉吟了一下,他知道圣人这么问一定是有原因的,于是据实回答道:“陛下,自攻克代北云、蔚、朔诸州后,本道乡兵确实久未出战了,灵州乡兵更少。”
  “果是如此,奈何。”邵树德叹道。
  “陛下何忧也?”氏叔琮不解,问道:“国朝数十万兵,而今又四海升平,也用不着土团乡夫了吧?”
  “卿有所不知。”邵树德刚要端起酒碗,却发现已经被换成了一碗粳米粥,只能放弃,说道:“朕欲征西域,然时过境迁,前唐的军镇、城邑多有损毁,迁移的中原百姓也在战乱中损失颇大。”
  氏叔琮一下子懂了,试探道:“陛下欲在西域军屯?”
  邵树德点了点头,道:“只有军屯,别无他法。”
  氏叔琮凝眉沉思。
  安史之乱前,武夫们其实是愿意军屯的,但现在么,多半不愿意。那么只能靠百姓了,但当地形势复杂,危险很大,一般的百姓可稳不住,最好是有一定战斗力的百姓,参与过战争的土团乡夫是最合适的。
  “陛下,其实无妨。”氏叔琮说道:“西域群丑,也就那么回事。臣以为,灵州土团兵还是有点底子的,至少眼下这一代人还凑合,不会上阵即败。招募一些家里地少的土团兵,举家西迁,只要给个几十亩地,还是有人愿意的。”
  “少地无地百姓多吗?”邵树德问道。
  “陛下。”司马邺在一旁回道:“臣主理财税,对灵州田亩之事还算清楚。陛下虽倡行长子继承家业,但父母爱子,总有不愿孩子背井离乡的,于是将家中田亩或均分,或分一部分出去,这类人并不少。在田少的地方,有的土团兵家中不足十亩地,日子过得很艰辛。关西数十州,可多张布告,多给赏赐,凑个几万人过去不成问题。”
  其实还是前唐招募长征健儿那套办法。
  玄宗时期,府兵制已经完全败坏。府兵家中要么耕地数量锐减,不足以支撑训练、服役、置办器械的开销,要么自己破产逃亡,不再给朝廷卖命了。
  这个时候,唐廷就要做出改变了。白嫖的府兵不能用了,那么就要上募兵。但在西域驻防领工资的募兵也不现实,当地产出有限,战事又频繁,不可能支撑得了大规模的雇佣军,那么最好改变一下发工资的办法。
  长征健儿应运而生。
  朝廷招募长征健儿,算是给了破产府兵一条出路。他们的战斗力或许不如太宗、高宗前期的府兵,但终究有些底子,也有战斗经验,应募长征健儿之后,可以把家人都带上,到西域后分得田地、屋宅。
  田地多分布在军镇附近。而军镇多处于交通要道或者水草丰美之处,大伙的装备由朝廷发放,偶尔领到一些粮食、布匹补贴,终身免除赋役。
  家人可种地牧羊,他们本人原则上不用种地,但实际上也会帮着家人耕种,有时候也会耕种公家田地,即军屯。
  闲时则集中训练,作为正规军的补充存在,不会像府兵时代那样长期在外征战,搞出“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扯淡事情,负担大大减轻。
  严格说起来,有点像卫所兵。不过是相对有钱的卫所兵,因为他们会养马,有战事时需要骑马机动作战。毕竟西域太空旷了,定居点也非常零散,没有代步工具真的不好使。
  “如此甚好。”邵树德说道。
  他心中有数了,也有了点急迫感。唐代是在征行人中招募长征健儿,这些人大多数是府兵,并不是随便找的农民。农民也适应不了西域错综复杂的环境。
  大夏如今拥有一些时代红利,即具有一定战斗力的土团乡夫,这些人本质上是种地的农民,但会打仗,有些还杀过人,他们是愿意军屯的,比武夫大爷好伺候多了。
  如今这个红利还存在着,但如果继续拖拉,就要慢慢消失了。
  至于为何要在灵州找,这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会不会养马、骑马?会不会基础的马上射箭、格斗功夫?
  关北存在大量养牲畜、会骑马、会射箭的土团乡夫,完美适应西域的环境。你若换河北人来,还得先让他们练骑马,无端增加成本,不划算,只能作为后备人选,二期招募的时候适当考虑河南、河北等地的百姓。
  酒宴结束后,邵树德在灵州继续逗留了一段时日。
  其间有北上的蕃兵押解了一批俘虏回来,计有三千余人,还有数万牛羊马驼,顿时在灵州掀起了一番波澜,百姓纷纷围观,情绪热烈。
  “朕不来,你们就不卖力是吧?”邵树德看到时也不由得笑骂了两句。
  他当然知道,与他过来巡视有关,但不是主要原因。
  真正核心的因素,还是打了两三年了,鸊鹈泉、可敦城、丰、胜府兵有关北甚至关中强劲的经济实力支撑,鞑靼人则一穷二白,有点撑不住了——中原王朝与草原的交锋,最大的优势其实就在这里。
  想及此处,他的心中也一片火热。如果扫荡完了黑城子一带的鞑靼人,那么北线草原的道路就要渐渐打通了,这里可以出动奇兵,也可以出动正兵,对高昌回鹘的压力极大。
  事实上,在邵树德的计划中,并没有主攻、佯攻的严格区分。可以都是主攻嘛,何必分得那么清楚?
  临走之前,他下达了一道命令:飞熊军北上,配合蕃人轻骑,利用河西党项提供的内线消息,继续扫荡碛北草原。
  第026章 好时代
  “小小贼子,可笑可笑!”一具尸体被粗长的马槊挑起,朱瑾啐了一口,就这本事,也敢与我打。
  耶律迭里特瞟了他一眼,有些佩服。
  这厮已经换了三匹马了。
  第一匹在反复冲杀中累得口吐白沫,换掉。
  第二匹中箭倒毙,朱瑾从地上起来后,手持一张步弓,且走且射,直到亲兵给他带来第三匹马。
  而这匹马,也在刚才的追击中折断了马腿——草原上经常有很多肉眼难辨的洞穴,可能是老鼠打的,是马儿断腿的重要原因。
  连换三匹马,甲胄上插着羽箭,还大呼酣战,朱瑾真的有四五十岁了吗?
  “嘿嘿。”朱瑾找了一匹贼人遗弃的马儿,翻身骑上,道:“若是在中原骑战厮杀,光落马这一下,就不一定抢得回来。”
  耶律迭里特抱拳表示佩服。
  他知道中原骑兵冲锋起来相对密集,战场上没那么大空隙,主要以面对面肉搏为主。如果不慎落马,确实很危险。
  但草原空间广阔,厮杀双方拉得很开,阵型很散,落马了问题真不大。就那软绵绵的骑弓,只要不是贴脸近射,还真不一定能拿朱瑾怎么样——他身上穿的可是御赐宝甲,这厮真的很得圣眷啊。
  “将人都收拢回来,别他妈光顾着追杀,随我冲。”朱瑾单手持着粗大的马槊,下令道。
  “遵命。”耶律迭里特立刻让人摇旗。
  战斗还未结束。
  前方不远处,下马的奉国军步卒也发起了冲锋。
  鞑靼人知道逃不掉了,只能拼命,于是鼓起余勇,所有能战的男丁都上了,依托着车帐,手持步弓、长枪、骨朵,做决死一战状。
  “杀!”兀鲁黑大吼一声,带着三百甲士冲了上去。
  或许是一代代生活在山林之中,自然选择的缘故,女真人的身材不是很高,但矮壮敦实,身材往横向长,且骨节粗大,气力惊人,披上重甲之后,挥舞着铁锏、重剑、陌刀、长柯斧等沉重的兵器,一点不吃力,跑起来虎虎生风,气势惊人。
  “嗖!嗖!”箭矢破空而去,射在第一排兵士携带的大盾之上,强劲的力道几乎将他们逼退。
  “滚开!”兀鲁黑扒开挡在前面的盾手,不避箭矢,喘着粗气一路直冲。
  他的运气不错,在二十步内几乎没被射中。冲到一辆马车前,长柯斧重重劈下。
  敌人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脑袋就被砸瘪了。
  兀鲁黑没有停下,直接跳上了马车,长柯斧挥舞一圈,挡开了刺过来的木矛,然后纵身一跃,跳入敌人群之中,横劈竖斩,杀得鞑靼人鬼哭狼嚎,纷纷走避。
  “以前你们怎么打败女真的?”朱瑾突然问道。
  迭里特感受到了深重的侮辱。这是把契丹比作鞑靼啊!
  虽然都是游牧部落,打法也差不了太多,但鞑靼人算什么东西?被我们大契丹驱赶得西迁的货色。
  “将军,女真人就是一腔蛮勇罢了,对付这种人,可以像捕猎野猪一样,先慢慢消耗它的气力,不断给它放血,待其头晕眼花之时,再给予致命一击。”迭里特回道。
  “典型的草原滑头打法,从匈奴那会就这么干了吧?”朱瑾嗤笑一声,道:“但我要告诉你,不敢正面冲杀的都是孬种。女真人骑上马,正面对冲,一定把你们这些骑射手冲得稀烂。”
  迭里特不想与朱瑾争论,只含糊说道:“打法没有高下之分,终究还是靠人。人不行,什么打法都没用。”
  “这句话倒也没错。”朱瑾笑了笑,道:“人要是不行,还会给自己找借口,说人家那个打法是无敌的,破不了。我去他妈的无敌!人到齐了?跟我冲!”
  说罢,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千余骑汇集而来,紧随其后,大呼小叫。
  这群骑士有的是契丹人,有的是渤海人,有的是靺鞨人,有的是室韦人,甚至还有鞑靼、乌古人,相处还不到一年,语言都不相通,但在此刻,很默契地分作三股,绕到敌人侧后,骑弓连射。
  他们都是各部挑选出来的精锐,即便是在马上,准头也是不错的。而且沉着冷静,并没有胡乱齐射,而是看准了目标,才施施然放出一箭,务求精准。
  甚至于,还有猛将兄在马背上使用强劲的步弓,让人叹为观止。
  鞑靼人腹背受敌,很快顶不住了,向后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