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复嫁(双重生) 第53节
作者:脆桃卡里      更新:2024-04-22 16:41      字数:3090
  “老师你一个人住吗?”她打着招呼,熟稔而自在,一点也看不出先前独自在外等了四天的守礼。
  魏渔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已经开始感觉到了疲惫。
  想不明白。
  明明现在是冬休,他为何还非要应付这个麻烦精不可。
  余光向后瞥了瞥,沈遥凌还在那仰着头四处看,一脸看什么都很新鲜的样子。
  雪白的脸颊被冷风吹得有些微红,斗篷的领子上还沾着落雪。
  魏渔无言收回目光,又多烧了一个火炉。
  沈遥凌在桌边坐下,有些意外地说:“老师,你的住处和我想的很不一样。”
  魏渔没接话,沈遥凌又自顾自地说:“我本来以为,你会住在一个到处是书堆起来的屋子里,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可是其实,你家很整洁的呀。”
  跟寻常人家里并没有什么不同。
  甚至角落的茶几上还摆着小花瓶,瓶中插着掉落的梅枝,野趣横生。
  比起沈遥凌之前想象的凄惨冷清画面,要好多了。
  甚至就连魏渔身上的气息,都比平时在学塾里碰见时要平和许多。
  尽管他仍是长发披散不修边幅的模样,但可以看出来远离学塾的工作和人群之后,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不少。
  看来假期不仅对学子们很重要,对典学们也是同样的重要。
  沈遥凌正胡思乱想着,魏渔终于开口了。
  或许是太久不曾用过嗓子,他前几个字有些含糊不清,后面的声音也是喑哑。
  “沈同学,你来这里做什么。”
  魏渔勉强礼貌地说着,像是一团毛球将自己撑成个人形那样努力。
  大约是想在学子面前保留一点典学的威严和体面吧。
  真可怜啊。
  沈遥凌这样想着,其实却没有多少怜惜,而是像抓到了什么把柄一样悄悄得意。
  虽然十岁以后沈遥凌就开始常常跟同龄甚至比她大几岁的男孩子武斗,但小时候东叔在家里是叫她小粘牙糖的。
  因为沈遥凌在还需要被人抱在怀里到处走的年纪时非常嘴甜,家里的长辈轻而易举就被她全部哄住,心甘情愿地被她支使着去这里去那里,带她做想做的事。
  后来沈遥凌不再需要依靠别人,卖乖讨好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东叔当时还十分遗憾地抱怨过好几次,说她长大就不可爱了!怪她不撒娇,但其实心里还是非常疼她的。
  虽然沈遥凌后来很少再使用,但哄骗长辈是她自带的天赋。
  若是魏渔当真不把学生放在眼里,或是干脆不想承担一丝一毫师长的责任也就罢了,但只要魏渔在她面前仍以长辈自居,沈遥凌对付他恐怕只会无往不利。
  沈遥凌眨了眨眼,神情变得有些忧郁,靠在桌上说:“老师,我遇到了大麻烦。”
  “……”
  听见这句话,魏渔已经不想往下接了。
  但是偏偏,坐在桌对面的少女一脸哀伤,目光虽然没有刻意落在他身上,但偶尔扫过他时总是带着浓重的期盼,好像他只要伸出一根手指,就能将她拉出泥沼一般,这种眼神使人觉得,不说点什么实在是违背良心。
  魏渔口舌艰难地运作,迟滞地吐字:“……怎么呢?”
  他一脸痛苦,像是喝了一碗毒药,因为他完全不是发自内心地想知道那个麻烦是什么。
  沈遥凌立刻把昨天王杰他们讨论的内容大概说了一遍。
  关于未来、关于前程,烦恼说起来总是无穷无尽的,沈遥凌不想使魏渔感到太负担,尽力简化了些,只保留了最关键的信息——同学们觉得堪舆馆的前途没有指望。
  魏渔听后,短促地冷嗤一声。
  “只是这般?”
  沈遥凌目光期待地望着他。
  语气这么轻蔑,看来魏典学并未把这种苦恼放在眼里,一定能够轻易地解决。
  魏渔确实气定神闲,半张脸都被长发的阴影覆盖,薄唇一开一合。
  “那就苟且偷生,混吃等死好了。”
  “啊?”
  沈遥凌以为自己听错了。
  魏渔的语气理所当然。
  “有什么问题?”
  沈遥凌试探着道:“可是,老师,我是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些指引,比如说,往后去哪里谋职才最有意义……”
  说着说着,沈遥凌停下来了。
  她自己也发现了问题所在。
  果然,魏渔满是不解。
  突兀地问道。
  “饭碗的事,要什么意义?”
  “能吃饱,能活着,已经很辛苦了。”
  “为什么还要折磨自己。”
  沈遥凌缓缓地闭上嘴。
  是啊,她光想着魏渔才华横溢,内心里又很关照学生,却忘了,这个人恬淡无欲到了一种境界,旁人追寻的那些名利他根本不屑,也完全无法理解。
  对他来说,确实只要能应付应付活一下就够了。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他这样将自己的人生弃之敝屣啊!
  沈遥凌有些头疼地想着要怎么换个方式和他接着沟通。
  但她也知道,前途命运这种沉重的问题,不可能指望三言两语问出答案来。
  即便是天才如魏渔也一样。
  毕竟,每个人的抉择都是不相同的。
  天纵奇才的人,也不一定就有世人眼中光辉灿烂的结局。
  沈遥凌蔫蔫儿地,从荷包里掏出一粒金珀放在桌上。
  “好吧。老师,这个是郭典学叫我带给你的。”
  去郭典学家中观览宝石的那日,那名叫做亚鹘的僧人送所有典学每人一枚金珀。
  郭典学做主替魏渔收下了,让沈遥凌探望他的时候顺便带来。
  魏渔伸出指尖推着那粒金珀在桌上滚了滚,看了一会儿,没什么兴趣。
  沈遥凌眨眨眼,小声地说道。
  “老师,你知道吗,那群瓦都里僧人是来自一个叫做阿鲁国的小国。”
  沈遥凌疑惑地问,“那天他们拿出来的宝石都快要闪花了我的眼睛。我光知道大偃地大物博,可为什么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国,也能拥有如此多的财富?”
  魏渔坐在那儿,被热烘烘的暖炉蒸着,好像又快要睡着了。
  过了会儿才低低评价了两个字,“自大。”
  沈遥凌一愣。
  魏渔深吸一口气,肩膀动了动,从茶杯里倒出些热水在桌上,用指尖蘸了,在桌上画了一个圆。
  “《禹贡》背过了?”
  沈遥凌赶紧点点头。
  到堪舆馆上学的第一天便学的是《禹贡》,自然已经背过了。
  魏渔伸手点了点桌上那个圆,在它外面又画了几道横杠。
  “《禹贡》中认为,王都五百里是甸服,即京畿王城,再向外五百里是侯服,即诸侯领地,再五百里是绥服,即绥靖边境地区,绥服再外是要服,都是一些与我朝结盟的外族。而绥服以外,被称作荒服,意为未开化地区。”
  “如今的全境舆图虽然没有严格按照《禹贡》的说法以五百里为界,但也沿袭于此,大差不差。历代以来,皆以都城为中心,以大偃为中心,好似整个寰宇都围着我们打转。”
  魏渔拿出手帕,擦去了指尖残留的湿润。
  “但我且问你,有谁曾去过‘荒服’,亲眼看过吗?”
  沈遥凌听得入神,摇摇头。
  既称作荒服,便是意味着从未有人到过,又怎么会亲眼得见。
  “既未曾亲眼见过,又如何确定为荒,如何确定天地的边界?”
  “更何况,从大禹至今,已经过了许许多多年,如何能确定,曾经上报为‘荒’的地界,仍然是荒芜一片,没有再出现新的民族,新的城池。”
  “更有没有一种可能,寰宇的中心并非王都,甚至并非大偃,在我们不了解的地方或许还有别的同样昌盛的帝国,只是彼此之间从未互相见面,从未彼此了解。”
  “妄自认为未曾了解的国度理应贫弱,岂非自大?”
  沈遥凌挨了一顿数落,面上发烫。
  魏渔却无喜无悲,续道。
  “你我生活在大偃,只知大偃的风土人情、不,甚至只知京城的风土人情,以大偃渴求之物为贵,以大偃常见之物为贱。但却忘了,只要有树木生长之处,便有可能产出金珀,只要是岩浆流经之处,便有可能出现宝石,你或许认为这些稀有宝石是珍贵之物,但那阿鲁国的百姓或许正渴望大偃的粮田。”
  沈遥凌听得怔怔。
  没错。
  在大偃以己为尊的百年里,异域外邦的势力也在增长,甚至有的早已成了能够威胁大偃的同样富强的国家。
  沈遥凌是从后世而来,自然清楚这一点。
  但魏渔在此时就能跳脱出寻常眼光的局限,预想到千里之外的事情,实在是目光如电。
  魏渔酣畅淋漓地说完,谈兴又迅速地消退。
  他似乎只是想说什么便说了,也不需要听众给他什么回馈。
  听得懂也好,听不懂也好,他都不甚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