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鼓_分卷阅读_4
作者:
北有渔樵 更新:2020-06-15 08:06 字数:2960
苏忏正色道,“莫要拿我寻开心……前辈好像很少离开妖魔界吧?是否出了事,需要人世相助?”
在洛明的眼里,苏忏这话有点垂死挣扎的味道——任谁也想不通,谢长临这一遭确实为姻缘而来,无关乎天下大事。
谢长临的手里也端着一杯酒,饶有兴味的看向苏忏,窗外生灵是美是丑,是死是活他一概不关心,白白浪费了二楼这么好的位子。
“妖魔界向来诸事繁多,无可避免,却也不需要人世相助。”谢长临笑起来的时候不同于苏忏,仿佛能生生看出“妖孽”两个字来,让人打心眼里悚然,“我来,只是想拐先生。”
“……”苏忏觉得自己可能耳朵有毛病。
还没等他开口问“你说什么?”,谢长临便抢先一步,隔着桌子探过身来,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苏忏,两人目光相对,气息几乎纠缠在一起。
苏忏不习惯与人如此亲近,脖子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仰,反而让这种对视更直接了些,几乎能从谢长临深沉的眸子里看出淡淡的蓝色,似星河流转,浩瀚无垠。
再等苏忏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小指上已经拴了根红线,红线的另一头没入谢长临宽大的黑袍中,而玉衡正在锲而不舍的啃咬这根线,想将它从中截断。
“唉……”苏忏叹了口气,安抚性的拍了拍玉衡的脑袋,“没用的,主姻缘的红线水火不侵,刀斧不入,除非受绑着不动情。”
他抬起手,在谢长临的面前轻轻一绕,那线便不受控制的脱落下来,倒是谢长临的那头居然绑的很结实,一点不像虚情假意。
这就有点奇怪了。
洛明轻咳一声,刚要开口说些什么化解尴尬,却闻自家向来有仇必报的大魔王道,“无妨,我们可以慢慢来。”
谢长临的脸上毫无恼怒的迹象,更甚者,居然亲自替苏忏又满上了一杯酒,他的目光似乎黏着在了苏忏的身上,若是将其硬撕下来,恐怕会连皮带着血。
他对苏忏的纵容毫无来由,却是没节制的。谢长临见过沧海桑田,日月并天,虽不是什么冷漠的人,但也确实不好亲近。洛明遇到他的时候,谢长临已经是天地间化形的第一只妖魔,坐在磐石上动也不动,面前放一盏道人常用的引路灯——那时候人都还没几个,这灯也不知哪里来的。
谢长临仍是撑着头,没完没了的盯着苏忏,脸上的笑几乎有了傻呵呵的痕迹,连瑶光将他规整的长发编成了麻花也没感觉。
正在这时,安静的大街上忽然传来喧闹声,似乎是闹贼了,连天的锣鼓响,惊扰了谢长临灯下观“美人”的雅兴,他眉尖方才一皱,洛明便心道:糟了,生气了。
或许是谢长临在苏忏的面前太过没皮没脸,洛明差点忘了这是个不能招惹的煞神,弄个不好,今年的鬼市中得出大事——没人知道鬼事的主人到底什么来头,虽说妖魔道不怕麻烦,但没底细的麻烦最好还是莫要招惹。
第4章 第四章
那贼不知道是不是追逐中慌不择路,竟一头撞进了这家没人的酒楼里面,天不遂人愿,甚至有往二楼来的趋势,倘若再进一步,怕会马上四分五裂。
鬼市里维护秩序的牛头马面举着丧葬棒,团团围在外面——他们明显比那偷儿高级,知道酒楼中有个惹不得的人物坐镇,不敢轻举妄动。
谢长临终于肯将目光从苏忏的身上移开了,他转头看了一眼窗外,庞大的魔气瞬间将酒楼包裹的严严实实,默然无声的威慑。
“你,滚出去。”
还在一楼踌躇的偷儿是只耗子精,偷得东西虽然不能入黑塔,但在鬼市中也能卖个好价钱。它是顺手牵羊惯了,一时改不过来这毛病,才搞成了现在这种进退为难的地步。
那声音像是阵闷雷,从它耳边“轰隆”一声炸进来,比起警告,更像是杀令,以致于说了什么耗子精全没听清,人已经趴伏在地上化成了原形,口鼻中溢出血来,虽没死,但彻底晕厥了过去。
被偷来的尺八撞在地面上,发出一声短促的音节。这是前朝的遗物,虽说做工不错,但还不算古董,上头绘制了些繁复的花纹,一半看来是孩子似的涂鸦,笔触十分稚嫩,另一半则细致得多,苏忏将其握在手中,能分辨出一些眼熟的符文。
他们刚从二楼下来,店家不紧不慢的在柜台后拨拉着算盘——虽惹不起谢长临,但苏忏和洛明却意外的好说话,更何况洛公子向来出手大方,这酒钱、饭钱,与呆会儿要是打起来损坏的桌椅钱,可算是有着落了。
“尺八?”苏忏的指腹摩挲过竹制的孔缘,似乎对这鬼市中贩卖的东西越来越无法理解了。这东西上虽说附着了凤雅的灵魂,但前朝覆灭时,诸多亡魂无处可去,怕是祖宗牌位里真住了自家的祖宗——确实谈不上稀罕。
“你喜欢?”谢长临对麻烦事向来秉承着快刀斩乱麻的作风,倘若不是苏忏要下楼来看一眼,他根本懒得再管。
但谢长临的原则和习惯显然在苏忏的面前不堪一击,别说坚持,怕是连底限都不见得有,默默在心里记下“他喜欢丝竹”,并认真考虑着将自己寝宫里那排百十来座的编钟一股脑的搬去苏忏的住处。
人世间有风,兴许夜深人静时,会有沉闷而零碎的声响伴随入梦。
“我其实……”苏忏话还没说完,谢长临便豪气的把手一挥,“买下了!”
“……”穷酸道士的人生应当具有趋钱性,这没头没脑且自说自话的一界之主瞬间可爱了起来。
谢长临一句话,洛明便从衣袋里掏出个巴掌大的小荷包,看起来只够装一两银子,结果这一掏足足掏了有半柱香的时间,堆放起来的财宝别说个小小的“尺八”,就算买下整个摊子也绰绰有余。
酒店老板瞬间悔青了肠子,不知道现在搬空酒窖,这位有钱的大爷还肯要不?
“先生还喜欢些什么?”谢长临又问,“难得来鬼市一趟,若空手回去岂不遗憾。”
“主人喜欢杏脯,桂花糕,皇帝叔叔还有这种各样稀少的法器。”瑶光卖得既快又准毫不犹豫。小娃娃眨着眼睛冲苏忏和玉衡笑,“瑶光最喜欢大哥和主人!”
“……”竟然一时骂不出口。
苏忏苦笑着伸出手,在瑶光的鼻尖上刮了一下,那孩子还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抓住苏忏的指头蹭了蹭。
在谢长临的心里一直有个人,他很少提起,便连洛明也只是一知半解。
洪荒开蒙时,那人穿一身蓝白相间的宽大鹤氅,涉江而上,手中拎着一盏萤火幽幽的引路灯,清风为伴,山水在侧,那双桃花眼总是悄悄咪咪的含着笑,偶尔便也来嘲弄千年前尚年幼的自己。
谢长临曾暗暗立过誓,终有一天,他要捏着那人的面皮,郑重说一句“三百岁已经不是孩子了”,并将他扛回去,身体力行的证明这件事。
然天道无常,那人竟浪迹着浪迹着陡然没了痕迹。
谢长临曾经气的想将天地倾倒过来,逼所谓天道还给他一个活生生的人,后来便又气自己没出息,挂念个不声不响的混账东西。
这般相思,在几千年的岁月里让谢长临精疲力尽,再见时,恨不得将世间珍宝连同自己一并奉上,哪还顾得上置气。
谢长临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因瑶光坐在自己的头上抓着苏忏的手指,他指尖清净的味道便顺着呼吸安抚了谢长临躁动的心绪。
因这模样与神态已经镌刻在了谢长临的骨血中,所以即便洛明学艺不精,那幅画简略的好像两笔抹成,他仍是察觉到了某种强烈的熟悉感。
此间只此一人,不做他想。
“前辈……前辈……”苏忏见两次喊不动他,只好用手在谢长临的眼前过了一下,这次谢长临倒是反应迅速,将苏忏的手牢牢抓住了。
从掌心里透出一种执著,苏忏挣扎了两下,硬是没能脱开,还是谢长临自己先回过神来松开了他,轻轻道了声,“抱歉”。
谢长临长了一张不会道歉的脸,赫然说出这种话来,苏忏忙摇了摇头,“前辈不用如此……再有两刻间就要闭市了,我们还是不要耽搁的好。”